老公大学毕业户口落回镇里的集体非农业户口(在他们镇里但不在村里),我是农村户口但不在他们村。现在新农村建设可以分房,如果他父亲分得小产权楼房,我们以后能否继承宅基地?听说只能继承房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也就是房子只能住不能翻修。我们该怎么办?我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本人的祖母在白云区有一处宅基地房产,是属华侨财产,该房产于1958年搞农民公社时被强行拆除,后象征式补偿60多元,后来在1965年时被村干部强行征用,并拆除灰沙围墙强占使用至今,后经追讨未果。我是否可循法律途径讨回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要求赔偿?有没有类似成功取回的相关案例?我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个具相关成功经验的律
我们姐妹三把父母养老送终,在中间有哥哥1992年死亡,嫂子带孩子改嫁至今未回,我们的户口都没在老家,我们的老房怎样分割,农村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我家小叔子是城镇户口,他媳妇和孩子是农民户口,并且和我婆婆是一个户口本,公公也是城镇户口,请问媳妇和孩子能有继承我公婆宅基地使用的权利吗
本人老家在农村,2004年读大学随之户口也迁去学校成了‘农转非’。 现在我出钱在外婆家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屋(我家和外婆家是同一个村的,只是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地契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却都是写大舅舅的名字,因为是他去申批建房的(大舅舅没有结婚,无子女);同村还有一个小舅舅,生有二女一男 以后这个房子我可以
现在就是说:我已经过世爷爷在某农村的房子要办土地使用证,爷爷有两个儿子,一我爸是居民落户在其他镇的农场里,二我伯伯也是居民但是落户在和爷爷同一个村子里的!现在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不清楚办在谁名下好,因为我爷爷的房子都是我爸造的,后事什么的也都是我爸一个人处理的,理论上说肯定要办在我爸身上,但是问题是:
本人老家在农村,读大学时随之户口也迁去学校成了‘农转非’。 现在我出钱在外婆家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屋(我家和外婆家是同一个村的,只是不同的集体组织),地契和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是写我大舅舅的名字,因为是他去申批建房的(大舅舅没有结婚,无子女);同村还有一个小舅舅,生有二女一男 以后这个房子谁是直接继承人
我和父母于2006年9月26分户的,由于住房紧张申请建房。园区领导给予我的答复是我父母还有我的弟弟已经将老房子的宅基使用权转让给我了。他们已分别拿了一套公房。他们的转让合法吗?我无任何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我该怎么办。
我家是农村的,现有一处宅基地空置的,是在九几年的时候我叔叔买的,后来他将此地转让给了我家,我们是有签合同(协议)的,我想咨询一下这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归我家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