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单位分房一处,10年前卖给朋友,是村改小产权房,至今未办理下产权。现在要拆迁,我打算把房子要回,并给与朋友一定的经济补偿。不知从法律上我能否得到支持?如果法院审理会怎样? 注:当年手写合同三份,由我起草。买卖双方及中间人各一份。现单位分房办处户主依然是我。 当时单位购置的房子是村改剩余房源,因我单位在该村区域,所以购买时村委答应办理房产证,但是至今为办。我单位已经给村委办房产证需要的土地出让金。
我们这儿位于城郊,是一个学校的家属院儿,总共有24户,每户土地面积相等,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这儿的住户都是近几年从学校老师的手里买到这儿的。以前学校老师是从学校买的地皮建的房子。据说我们这儿快要开发了,但有些人说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是不是这样?在开发时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1999年买农户安置小区的一户地块盖房居住至今,现遇政府征地拆迁盖小高层,再让大家回迁,该集体的住户是按人头数给予补偿,我想要拆一还一,或者再补上土地差价,不知可按照国家哪个法律条文进行?我只求等价交换。
老人想在沙子口附近买小产权房 就是没有土地转让证的那种 只有镇证 请问如果用孩子的名字买 但是老人写个遗嘱 说孩子只是挂个名没有房屋处理权 公证一下行不?主要是担心老人百年之后 产权是老人的 人已不在 好多事不好处理 就是现在挂名的孩子并不真正有房屋拥有权 这么做可以吗 如果不行 那要怎么做?请指点 谢谢!
一农村家庭,因需用钱,决定将位于自己村上的一栋房子出卖,改房子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不知道这属不属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吗,如果不能进行产权买卖,可不可以单独对其使用权进行转让买卖,在其房产证的有效期内买断使用权,并约定如果遇到拆迁,拆迁补偿费也有买房人获取,请问这会获得法律支持吗?谢
我的住房是村委开发的没有房产证,最近得到通知说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需要补交每平米410-450元,请问这样可能吗? 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我看中一套别人厂里自建的房子!一半是厂区一半是住宿区,07年造的没有房产证,请问,这种房子能买吗?由于是自住,如果想买,怎么办好?到时候如果碰到拆迁,我的购房款能不能要求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