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明的某个楼盘买了一套96.66平的房子,现在感觉有点不太适合以后的居住,请问可以转让给其他人吗,需要哪些手续,用不用出什么转让费之类的?
请问律师同志,关于房屋转让及租凭合同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
情况如下: 1、我去年4月从A手中转了一间铺面,付给A转让费若干,转让时房东在场,和房东签订了租凭合同,并没有和A签订转让合同。 2、合同中明确 同等条件我享有优先租凭权,但没有写我可以转让,也没有写我不可以转让。 3、今年6月房屋合同到期,现房东通知我他不续租,说是家人要自用,但其实是房东女儿的朋友想要这
门面转让,定金已经交了,但因门面将遇到政府拆迁,不愿意交剩下的转让费,请问已经交的定金可以要求退回吗
定金合同签的时候,写的是店铺签订期到时我不签合同,那么定金归转租方,转租房违约不租给我。那么双倍赔偿给我。按照合同我交的定金应该是不能退回的。但现在问题是:门面遇城市规划,政府的性质要拆迁,直接影响我即将租的门面做生意,我不可能还交剩下的转让费给转租方,我想说是因为不可避免的外界因素,不是存心不租,
我是学校的合同工,现在学校有一位老师要转让他在学校的福利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请问可以把房子过户给
房子已经在信用社抵押贷款他因为投资不善现在无力偿还。所以想把房子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