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 凶手在水果摊上盗劫一把水果刀,然后入室抢劫,被人发现后将被害人杀害,然后逃跑再入室盗窃,请问会不会判死罪立即执行。
我的小弟在07年时曾和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做案:他们抢劫了2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并且把被劫者打成重伤。家里一直不知道这件事情,直到几天前他在外地落网(目前已有6人落网,仍有2人在逃)。家人现在都非常着急,请问像他这种案情大概会被判几年?还有,他们这种状况是否有主犯与从犯之分?如果有的话,各自会被怎样判刑?请
请问。当事人在未成年时实行团伙多次抢劫路人财物,后被拘捕,因当时未成年即被释放,1年多以后,又被拘捕并判三年6个月有期徒刑,此情况是否合理,当事人在作案期间实属未成年,但拘捕后理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如取保候审等,为何又要在1年后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拘捕,这样的情况合理吗,如果合理请问有什么其它的补救措施
2001年我的亲人被入室抢劫害死,当时罪犯差3个月未到18周岁,因此被判无期,现在听说以精神病为由被保外,我应该怎样替亲人讨回公道,对于罪犯的父母我是否有追究他们刑事附带民事的权利,他们又应该对我亲人的死承担一些什么责任,事隔10年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2009年12月16日晚7时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潜入周某家欲实施盗窃,当时周某独自在家酒后熟睡被惊醒,王某逐用棍子将周某殴打至死,随后将周某钱财掳走,出门口时路遇回家的被害人妻女(熟识),打声招呼后匆忙逃走。被害人配偶回家后随即报案,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但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09年12月16日晚7时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潜入周某家欲实施盗窃,当时周某独自在家酒后熟睡被惊醒,王某逐用棍子将周某殴打至死,随后将周某钱财掳走,出门口时路遇回家的被害人妻女(熟识),打声招呼后匆忙逃走。被害人配偶回家后随即报案,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但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个已满18周岁的青年和一帮小伙抢劫了总共不到1000元和一部手机,这个小伙是望风的,期间没翻到被害人的钱时他在窗外喊了句翻他裤兜,另外分赃时分了部手机,期间还撒了谎,好在帮警察抓了一个人算是立功赎罪 想问问能判多长时间?
2008年2月26日晚上七点半左右我在西安临潼区学校门口被四名青年持刀抢劫,刚到学校门口附近我下车时刚好给同学通话完挂断电话,由于带着行李所以没及时将手机装起来,后面跟了四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跟着我,我没在意以为是同校的回学校呢,结果到学校门口比较黑了,他们没说话上来就开始打我,刚好跟前是砖头堆他们一直用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