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我的自行车在小区内被盗。小区内的监控坏了,无法看到监控录像,且我们小区有两个门,一大一小,大门,有物业看管;小门无人看管,监控也看不到小门,最近小门的锁也坏了,不用钥匙就能直接打开。我的物业费,都是每年在1月份时一次性交清的。
自2013年4月26日农历3月17日起,因为老家有事情要处理所以回老家办事,在临走的时候电动车还在车库里,到2013年4月30日农历3月21日回到临沂以后,也没有去车库看一下,在5月2日中午12点15分发现被盗,车库门是完好无损的,我们也有每月交物业管理费,但没有签合同 只是有他们的收据,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报警的话需要提
您好:前段时间我的电动车和自行车放在地下室走道内被盗,自行车上锁了,电车在地下室充电忘记上锁了,我们小区每年收取物业管理费,现在去找物业理赔,物业说他们一点责任也没有,我在物业一楼物业管理那看到有一条讲的:小区内业主丢失物品的,应在协商的情况下划分责任。物业经理说那是以前的规定,现在没用了,我们住进
2013年5月3日19时许,我将自己的捷安特山地车停放在自家10楼的楼道内并上锁,21时许回家时发现车子被盗。调取监控发现本楼栋一楼楼宇门处的监控坏了,而且该小区大门口的保安对进出的行人和车辆不闻不问,只是机械式的按着手中的遥控器升降着挡车的杆子。小区共有三个进出口,只有一个东门有保安,其余两个口没有保安,导致
在自家门口走廊放了不到半小时被盗,当天从外面回来因为想着等会儿马上要走,就把自行车没锁了放在门口走廊,谁知过了不到半小时出去,单车就没了,后在小区去看监控录像,那小偷装作在打电话,一不留神就从门口闪杀,我想请问物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小区被盗,找物业调监控,结果这么硕大的一个小区,仅仅停电动车的地方监控开起的、、、请问,这算不算物业失职?我该怎么办,能找他们赔付吗?
小区内东门口有门卫,西门口则没有,我把摩托车停放在一楼大厅内,楼下电磁感应的门已经坏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人管,结果第二天摩托车被盗,去看监控录像晚上什么都看不清楚,只有一盏灯,白天把画面放大,连个男女有时候都分不清楚,我们已经报案,去物业想讨个说法,他们却让我们报案,说配合调查。好像和他们没有责任一
我自行车是停公司地下自行车库,后来发现被盗,问物业,物业说因为他们没有收取停车费,所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每天进出都有停车牌,而且完全可以证明他们对自行车的库存就行了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被盗,我想我是否能追究物业的管理过失,并要求其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