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姐妹三人,在东莞买了一套房子,是父母出的首付,由于父母年纪问题,所以房子写在了其中一个妹妹的名下。贷款部分月供由我们姐妹三人均摊还贷。 目前妹妹尚未结婚,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要怎么保证这套房产以后归我们姐妹三人拥有。是要做公证吗?公证又怎么做呢?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吗?
我家是住在沈阳市沈河区的住户,现在有一个62平的双人间,房产证原本是我爷爷的名字,房子的户口上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现在我想向您咨询几个问题。 第一个是我姑姑家的哥哥,他有一个现在上1年级的小孩,因为学区房的原因,他想给小孩办到七中(初中)上学,他说需要提前三年把户口迁入沈河的房子,现在他已经把房产证的名
我母亲想买1套房子,目前情况是我和我母亲共有一套,母亲想把目前这套房子全部过户到我名下,这样她再买的话就可以算是首套了!现在这套房子我母亲是户主,我是共有人,这套房子是我婚前母亲买好的,所以说和我老公没关系,问题现在我是已婚状态,如果我母亲把她的那部分过户给我的话,过户的这部分财产有没有我老公的份儿
婚前男女共同付的首富,因为男方公积金还贷,所以房产份额男方65%,女方35%,那结婚后,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父母长期分居且父亲有第三者但未办理离婚手续,房产在父亲和母亲共同名下,请问:如果父亲身故,第三者有没有可能通过赠予或其他手段取得房产?
目前我家有两套住宅,两套商场内铺,其中一套住宅是我夫妻名字,一套是我妻子个人名字,商场内铺是我妻子个人名字。现在我想把有我名字的那套房产更名到我妻子名下,因我有个人经济纠纷问题,要怎么样做才不会涉及到这些房产?是否可以到公证处做个公证,证明这些房产是我妻子个人所买? 所有房产都是婚后购买的
前不久,我父母以我的名义付款,首付了百分之70在武汉买了一套房。合同已签。开发商已开首付款发票。现在以我的名义在办理贷款(已决定婚后贷款也由我父母承担)。首付及贷款全程都是签我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种种原因,想于明年5月结婚。但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16年(现在房产证未办)。如果结婚后。女方提出之后办理房
一对老人有二子二女,老父亲05年左右过世,由于费用问题,大女儿将老人房子买下,用这些钱给老人看病及办理后事。老人起先有遗嘱,将房子给大儿子,但卖房子后将遗嘱取消(均有公正),但房子一直没过户。现在涉及到拆迁问题,准备过户,大儿子认为不公平,来索要房子,拒绝放弃继承权。小儿子已经过世,小女儿和老母亲都支
我目前已婚,现在和我母亲共有一套房产,我是共有人。如今想给孩子买一套学区房,这套房子我母亲付全款,房证写我名字,我既想省下2套房的高契税, 又不想一旦婚姻破裂时或者婚姻法再有变化时我老公分得房产,目前我决定和我老公假离婚,离婚时做财产分割把我目前共有房产给他,这样我名下就没有房产,可以按照首套房来购学
我现住房产是原单位分配给我奶奶的,但是属于公家的房产,没有任何产权类手续,但是居住了10多年了,现在奶奶把房子给我了,我想了解下该如何办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1如遇到拆迁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2产权问题该怎么解决? 3继承方面遗嘱是否可靠? 4需要亲属填写放弃继承的相关手续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