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房子是老宅基地,90年修的房子,4层楼,4个门面,现在面临拆迁,征拆办的人说: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允许有门面,所以门面只能按照住房的价格进行补偿,这样的说法对吗?房屋的价格按照市场价进行一次性补偿,请问市场价是否可以拿周边楼盘的买卖价格进行参照呢? 房屋有城市规划许可证
我家在江西南昌农村,父母及大伯夫妻俩在92年因为想到南昌当工人所以靠关系将户口迁出家庭所在地,但是一直都没有出去当工人而是留在村子里务农为生。村小组是十年分一次地(国家规定是30年但村里签有合同以户口为准10年一份)所以父母及大伯在94年和04年未分得土地,因为考虑到户口在外不方便且没有耕地所以他们四人的户口
我于2002年租用了村里一个村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开立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就在该村,同时自己建了一部分厂房,租期为20年。该村民也是我公司股东之一。去年10月份接到村里的拆迁通知。我想请问,拆迁补偿我应该得到那些部分?
土地拆迁补偿与落在宅基地的农户(非宅基地证持有人并不是继承人但在此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遇拆迁有补偿关系吗?与不在户口内的合法继承人有什么补偿关系?
公司在民宅上注册的公司,租赁协议已到期,想续签租赁协议,但村委会不给盖章,要求签订"拆迁时没有任何补偿协议"才给盖章.请问若不签订租赁协议或没有村里盖章的租赁协议拆迁有补偿吗?
2003年为支持城市发展建设,我们生产对土地被集体征收。每个农民享受30平方,每人21000,或者每个户口一套住房……搬家时每户一白条作为日后安置时凭证。但我家情况特殊,父母于1997年法院判定离异,抚养权归父亲,但户口一直未划出,母亲另组织家庭后又育有一子,到2003年土地征收时我未满16周岁,现在安置时是否能把我安
您好,我是江西鹰潭市夏埠乡村民,户口迁移20多年在这里,但一直因家庭原因,未在本村生活,别的地方也吗,没有房屋,一直在外务工,自己的儿子、孙子户口都是在此地,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村整体进行拆迁,如果我要去做房子,就无法做房子,像我家这样的情况,是否有同样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