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1989年用他人的名义买了一块100平方米的宅基地,建了房,并用了该人的名字领了房产证,此人是五保户无子女、兄弟姐妹,父母以上的长辈都去世了,现在此人也去世了,但没有留下遗嘱,此宅基地也没有办过户手续,请问该房产证能改回我父亲的名字吗?我父亲只有买地的收据、当时报建的文件等都是写我父亲名字的,但建房时买材料及建筑费用的单据就无保留,请问房产证能改回我父亲的名字吗?
我们单位有一批福利房,我没有排上队,用同事的名字买了一套,房产证上必须写同事的名字,但是钱全部我出。我想问一下,几年后可以过户?过户手续及费用? 我们私底下签一个几年后房产证无条件更名合同的话,有效吗?需不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您好。我是深圳这边的,因我哥为非深且所交社保未满13个月,无法用自己名字购房,想借用我名字进行购房。请问题后续将房子过户到他名下会不会很麻烦?有没有什么比较省费用的处理方式?另外,为避免日后纠纷,关于这个借我名字买房这个事,我想兄弟两签一个协议,像这种协议公证处会受理吗?
您好。我是深圳这边的,因我哥为非深且所交社保未满13个月,无法用自己名字购房,想借用我名字进行购房。请问题后续将房子过户到他名下会不会很麻烦?有没有什么比较省费用的处理方式?另外,为避免日后纠纷,关于这个借我名字买房这个事,我想兄弟两签一个协议,像这种协议公证处会受理吗?如不公证,法律效力会有多大不同
村委强行拆除我的老宅无补偿,借用政府名义事后有将地皮收黑的方式让给他人作为建房基地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村委强行拆除我的老宅无补偿,借用政府名义事后有将地皮收黑的方式让给他人作为建房基地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在设计合同中甲方以承接到施工工程为条件做为是否支付一方设计费的依据,之后甲方借用他人名义承接到了工程
在设计合同中甲方以承接到施工工程为条件做为是否支付一方设计费的依据,之后甲方借用他人名义承接到了工程是否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