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土地被征用了,所在地属于安徽省。请问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户口,可以多得一人份的土地补偿款吗?《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明确规定: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请问土地补偿费算集体收益吗?望明示,谢谢!
我们是建平县万寿西村村民,是我们村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1982年土地承包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孩的双份土地。1994年土地承包也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孩的双份土地。2007年建平县工业园区非法征用,我们承包的土地只发给17年的租金也是双份。2008年省政府收回批文。至今也没让我们耕种,这
生产队土地刚征了,应补偿费分配不合理,95年后牵进来的户口得不到口粮地补偿费。许多妇女小孩成了没有口粮地的黑农民。向村街道反映,不能解决。我该怎么办。
我们村的土地被征用了,村委会制定分配方案,请问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户口,可以多得一人份的土地补偿款吗?《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明确规定: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请问土地补偿费算集体收益吗?望明示,谢谢!
我们村的土地被征用了,在分配中计划外生育的孩子有分配,遵守计划生育的家庭没有享受到优惠证策,这不是鼓励我们再生多
您好: 我是湖南桂东县城关镇茅柳村的村民,因县城扩大,对县城周边就行土地征收,我家是独生子女,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可问镇里的领导都说没有相关的任何补偿,因此我家没有在征收土地同意书签字。
你好!我们村今年因开发,土地征用卖给开发区,一亩地四万五。我们家有六口人,爸 妈 我和我姐有地,两个弟弟因为是超生的所以没地。我的户口一直都没动过,现在老公和我的两个孩子户口也都在这边。我有两亩半地,现在我爸只给我两万块钱,说我是出了嫁的女儿是外人钱要留着他们一家人分,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来维护自
我们家现在是农村户口,现在国家统一开发,因为土地分配对象及比例想咨询:我是农村户口,2011年生了一个小孩,小孩户口也随母亲上在农村,但是村里没有划分土地给小孩,是因为在很早以前村里就没有就新出生人口分进土地和去逝人口也没退还给村里,2013年下半年土地开发,现在村里就集体土地分配比例:分为两部分,有土地的
农村修公路,部分农民土地被征用,但却要全体村民投票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农村修公路,部分农民土地被征用,但却要全体村民投票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