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一年了,我10月15日辞工,10月30日到期,我30号不上班,结果结工资时公司说我不上满一个月国庆没有薪假,上多少天就多少天,我们国庆放了4天假。这样子合理吗?
您好:我家宝宝刚满2岁,7天前被幼儿园开水烫伤眼周围及左脸颊皮肤,幼儿园是私人办的,只有一名阿姨,原因是阿姨看护不当。眼头两天不愿睁,现在皮肤及脸均好转,当地医疗条件有限且孩子小就在家护理,现已8天孩子反映很好,请问我能否要求赔偿?要求陪偿多少适当?谢谢。
2010年10月16日18时许,我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有行车本》,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在距我村50米左右的距离处打转向灯,变道至西侧的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大约10几米,与对面一辆由北至南的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对方是无证驾驶无照二轮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我相撞后我倒在非机动车道外侧,他是在内测,都在
1997年我爸爸在人家手里买了一套房子,连土地和山林一起买下的,钱当时是一次性付清的,对方也把证件给了我爸爸的,就这样没有写合同也没有去过户,不过当时有见证人,而现在对方要把他的土地和山林全要回去,因为没过户,所以所属人是他,我爸不干,现在要打官司,求懂法律的大大们,帮我参考一下有多少胜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