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年时间,期间没有发放生活费及缴纳社会保险费,08年5月多名职工申请劳动仲裁胜诉,要求企业支付生活费、工伤补助等,但企业仍未履行,08年7月,多名职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冻结了企业唯一一处房产。
09年2月,企业被别人告上法院,职工才知道在08年7月企业负责人在企业股东和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别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房款共195万,其中120万由以往借款抵扣,另75万买房人和企业负责人都称已付清,但企业财务并没有这笔款项进帐,现在别人要求企业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
请问:(1)未经职代会或股东会同意的房产买卖是否有效?
(2)关于房款方面财务帐和企业负责人说辞有不一,订立的房产交易合同上“房款已付清”的字样明显不是同一笔迹,是后加上的,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
法院判决30日内要给别人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股东们能不能上诉?有没有权利上诉?或者起诉法院要求主张这份合同无效?
还有,法院冻结房产的日期是08年7月22日,房产交易合同日期是08年7月1日。买房人一直是该房屋的租户,在房屋冻结时并未提出异议。
我是09年2月份接到的电话让我办一份意外保险,每月75元会直接从我的招商信用卡里扣除,当时不是很想办,但因话务员的多次推销,就同意办理了,当时说的是办理一年的,话务员也说如果一年后不想用了可以取消,到10年3月份我看到保险还在扣款,便打电话过去要求退保,保险公司说由于我未提前要求退保,现在已自动续保一年,要
2006年本人向公司(区直集体企业)写辞职申请,但是本人没有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同意的文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目前本人的档案还在原公司。请问本人写的辞职申请是否有效?
我于2005年与爱人结婚时,爸妈答应将镇上街边一块耕地送我,并签订了书面转让协议。我与丈夫决定以后不工作了回去修个商店什么的。2006年时,爸爸因与张三发生高利息(放水公司水钱)借贷无力偿还,被逼无奈,私下将该地块转让给了张三并签订了书面转让协议。家里面无人知晓。2008年时,张三又将该地块转让给了李四。2010年
屋主想出售房子,但没有房产证,只签订合同,是否就合法的转让给买方了?买方拿着相关证件是否可以办理到房产证?房子是地方镇上的。办理房产证是否要还税?
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隐瞒信息,再卖给第三方,已签订卖房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朋友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之后,又隐瞒信息和第三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7月1交付给买家使用。现朋友已收取了定金和第二期房款中的一部分房款,现在新的买主也已经入住(即该买家在约定期限之前入住了)。朋友也未偿还银行贷款。现咨询一下:1,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银行和买卖双方是否有权取消合同?3
土地使用权未经本人同意,村委会又与其他人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是否有效?
本人原先有一块一亩地责任田承包给本村人王某使用,2001年政府重新签订土地合同承包使用权,在未经本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本村人王某与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权合同,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几个开发商投资买地,盖楼房,是集体房产证,证上是他们几个人的名字,买这样的楼房,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以后还能否继续买卖?如果有动迁是否会损害利益? 因为是集体房照,所以买房只能签个协议,以后还能不能改成独立房照?
宅基地是基于我和父亲两个人的户口申请到的,现在他要把宅基地卖了,我不同意,如果他跟买受方签订了合同,请问合同是否生效?我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共同通过拍卖获得房产,但另四人觉得有利可图,在没有征得我本人同意下进行装修从而产生费用,却以一份假设金额的装修评估报告书(施工实际是零星工程队)起诉我,法院立案后,我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提供实际开支凭证,但时至开庭对方依然不提交实际开支凭证,于是,我便私下采证,提交了他们的实质施工合同,材料供料合同,
我几年前再婚,带一女。现在的老公有一儿一女现已成家,家有一块地皮,今年建成一栋二层小楼。我老公要我出资三分之一的建筑费用,承诺这套房子的拆迁所得款由他儿子、女儿、我母女俩各得三分之一。我要求他立字据并公证,他字据是立了但不肯公证。请问一下,我该不该出这三分之一的房款?若他以后反悔了,或另立遗嘱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