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2006年我购买了两套平房(前房独立,后房与邻居联体),现前房与隔壁发生纠纷(是因为隔壁邻居要在院内盖房子)。买房子当时没有过户,2010年我将房产证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2010年隔壁邻居要建房(注:建房没有批文,但土地局、规划局没人管),要用我家过道的土墙(原始土墙系两家之间的分界线)拆了在那起点盖房,我不同意发生纠纷。于是我到土地部门查实,我家的土墙是建在他家土地使用证上的(注:是原始没有动过的土墙20多年了),但他(隔壁邻居)是我们买房时的是中间人,那时并没有说这块地和土墙是他家的,如果当时他写时,是他家的,我也不能买这房,就没有路可以出入。 我家土地证上的房屋建筑与房产证上的建筑不符,土地证上的房屋建筑是6米成6米,而房产证上的是7.2米成5米,虽然都是36平米,但是土地证上是7.4米,这样一来我家就没有路可以进出。这也是原始建筑,20多年了,没动过。在买房时隔壁邻居作为中间证人写下的房屋买卖协议,并在协议中说明后面房屋的大山是他家所有,其余界线明确的字体。当时他并没有说这个土墙是建在他的土地使用权上的,现在要盖房了说是他的了。 问:1、他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上建房(注:没有批文,已在规划区内,要动迁),土地局,规划局无人管,怎么办?(注他家机关有人,没人管) 2、土地证与房产证不符找谁? 3、如果他说土地是他的只给我们留半米的出入通道是否合法? 4、他作为中间证人,在当时没有说明土地使用权是他的,承担什么责任吗? 5、平房与平房间的防火间距是多少?
2010年3月5日A镇b村4组村民罗甲在自家原有的基脚上进行建房,其邻居仙江村2组村民罗乙当即找到罗甲进行劝阻,因罗乙与罗甲房之间有一块约42平方米的梯形空坪,现罗甲建房在与罗乙相隔的空坪这一面留有门窗,罗乙认为该块空坪地为自家所有,自己以后还有在该地建杂房,罗甲在空坪这面留门窗,想进行出入和采光是不允许的,为
我家的承包的玉米地地旁边被别人给开荒了,而且还是水田,连着几年泡我家的地,使我家的玉米减产,我该怎么解决,法律有什么规定吗,谢谢专家,我很急
律师您好!我家是县城,邻居在我家右侧,右侧的通道(此通道是公共通道)我们家走了十几年,但是由于我们邻里关系不合,邻居把我们家的侧门给堵上了(盖了高墙)。我想咨询的是:他们是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或者说我们应该以什么名义起诉他们?
我和邻居在2006年盖了2层小楼,我在2007年低搬来居住,邻居一直没有装修居住,2009年4-5月份,邻居返修并在院墙外盖车库一座,我2009年8月也在院墙外盖厨房,后来邻居以影响他通行为由起诉,并要求我拆除
05年我与本街签有租赁土地合同 在租赁范围内盖有简易房06年前排邻居要将我的简易房买下, 在他房后掏个门自己使用, 我不同意。前排邻居将我告上法庭,诉称影响通风采光等无理要求经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请求后经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称证据不足驳回重审。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我们是一座一梯6户40年的老公房,我住在最里面。邻居在装修时把热水器装在公共走道他家的窗子上(面向公共走道),房间大门向外开(在装门时我提出叫他向内开)我出门要经过他家门口很不方便走道只有一米他门就有80厘米。另外他在公共走道上私自铺设了地钻使我回家时摔倒无法站立脚踝受伤在家休息了2个多月。请问他以上三条
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甲)有三间房子,其中最西面的那间房子的西墙和另一家(乙)的最东面的那间房子的东墙是靠在一起的,靠在一起的墙宽大概有6米左右。乙方的最东面的那间房的东墙离地大概2米左右开了一个窗。因为甲方那三间房已经处于危房,所以甲方将那三间旧房子拆除并在旧址重新盖新的房子。在盖新房的过程中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