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离婚纠纷前,被告性格不好,人品素质差,张口就骂人,对婆婆打骂,家务事不干,在外打工期间与别的男子经常通话,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暧昧,双方频繁联系且夜间外出,有时夜不归宿,已超出了正常交往的范围,而被告不识悔改,孩子也不管不问,还多次主动提出离婚。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因女儿(婚后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认定?
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如何认定? 1、婚姻存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是不是只有刑事官司才公开审理 民事案件一般都不公开审理? 什么的案件可以公开审理 什么样的不公开呢? 离婚公开审理吗 离婚案件,一般公开审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