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有一层平顶楼房,由于近段时间雨水较多,房顶漏水,我未经镇政府批准,擅自在上面加了一层,镇政府的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说我未经批准擅自加层是违章建筑,要求我自行拆除或补办建房加层审批手续。若到期未拆除或补办审批手续,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强制拆除,请问镇政府有此权力嘛?若没有,他们若要拆除我的建筑,又该由哪些部门来执行,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又是依据什么法律法规的哪条哪款?
十五年前买的房,其中28个平米是违章建筑,请问现在政府可以强行拆除吗
十五年前买的房,其中28个平米是违章建筑,请问现在政府可以强行拆除吗
2010年我们乡征收了50多亩田地作为水果市场建设用地,并将补偿款一次性补给了田地所有权者。但在此之前,附近部分商住户私下与我们征收部分田地业主交易,购置了小面积土地建筑了厨房、厕所等附属房共计六座,面积约为200多平方。由于当时我们乡政府认为他们是私自买卖,且没经审批私自违法搭建,在征收时便没有与违章建筑
87年前起的厨房,后备用于开店,拆迁按违章建筑拆除合理吗,应属于住宅吗
拆迁87年前所建厨房,因后改为店面,扩大了,拆迁时按照非居民用房拆了,只赔偿3万元钱,无安置,合理吗
专家好,我是在政府做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但对于以下情况尚存疑问:某市民买了一栋100平方米的平房,证件手续齐全,但是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加盖至二层,扩建至150平方米,在履行完强制执行手续后,若实施拆除违章搭建部分的过程中对原合法所有部分造成损害,是否应该予以赔偿?或在违法扩建时已可以认定为建筑整体皆
2005年,我跟村里签了10年的土地合同,在河堤外建了厂房(此处原来是砖厂,有厂房,有合同),河道需要改造,镇里面来人要限期(一个 月)拆除,理由是违法建筑,如果逾期不拆,则采用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