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我老公以三分钱的月利息从担保公司贷款50万,月月还他们利息到今年八月份,现在没有能力给他们利息,他们就逼着要还那50万,请问这种情况下他们担保公司能没收我们的车和房吗?
我是上海一个创业者,因今年国内经济不景气,客户尾款不能及时回笼,无奈之下,以我的36平方米的酒店式公寓(市场价格72万左右)拿去抵押给高利贷,借款10元,借款3个月,月利息为8000元,三个月后,客户的款还没到,所以一直延续借,每月交利息8000,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已经利息给了他48000了,很无奈,利息太高,有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利
王某因赌博欠债以后借了高利贷,一年以后他得绝症过世。 债主被迫王某的爱人在高利贷的条子上签了字。 现在债主住回家里 ,不让我们居住,请问这样的事情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本人因为赌博价了20万高利贷,家人都不知道,一分钱也没用于家里,都输光了,现在利息一共7万多,家里没能力,我跑路了,和老婆也没有离婚,请问,他们要是起诉我,我会被通缉吗?他们要是问我家人逼债,家里人可以不管吗?家的房子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吗?
2005年我和一合伙人共同创建了一家公司,法人代表为那个合伙人。因经营不善在2008年双方同意清算了公司的财产欲变卖给他人,三方也签订了合同,(按两人的投资比例我占40%,清算后除去公司所有债务及费用我还得85万)因我有其他债务在身,签完合同后我离开了公司至今,但买方并没兑现合同,今年那合伙人也把公司租出去了,
就是今年5月份这样,我朋友说需要资金,说要借高利贷。要我做担保。但是我不愿意的,在他种种威迫之下,我被逼着去签上担保。但是没有拿现钱,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拿钱。请律师们给我个解答!
朋友从别人那里借钱,刚开始找我做担保人,签了借条的,备注里说明 钱是协议好第2天给!到了第2天他们双方商量又重签了借条,换成我是借款人,他做担保人,还有这次介绍这次交易的中间了也签了担保人,备注注明的是 借款人无能力还由担保人(我朋友的名字)全权还款!打官司的费用由我(借款人)负责! 然后贷款方 把钱给
情况:写了张2万的借条(2010年5月30日-2010年6月30日还清的)结果未还而后被强逼写了张3.5万的借条(日期同上,但写的时间不一样,有涂改 )借款人是我本人,但被强逼找父亲做担保人,担保人只压了手印,签名是我写的。最重要的是3.5万的欠条是他强逼的算2个月的利息。而我本金是千他1.9万。 请问他拿着借条去起诉,打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