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胡金花育有三子一女。长子朱耀林与三子朱耀富(无成家,无妻无子女)分别于1990年前和1995年前过世,由于母亲体弱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至其2007年死亡之前的10余间,主要由妹朱根妹料理母亲的日常生活,其生活开支以及医疗费用由二子承担,他人并无尽到相应的赡养一曲。。现有长子朱耀林的子女来争隔其奶奶的财产,特此咨询此事怎么办。
有房屋一处属于遗产,产权证注明属于兄妹五人共同拥有,目前有一个兄弟一直长期占据此房(遗产房屋),现兄妹三人协商要将此处房屋(遗产房屋)卖掉,但是长期占据此房屋的人坚决不同意搬出此房屋请问该怎样处理,如果到法院起诉要求遗产分割,起诉书怎样写。
我的父亲死后留下的遗产有我和我的第二个继母和她的儿子分配!现在有司法调节后她和她的儿子签字同意,但是现在她们又反悔了!目前她们还欠我5000元欠遗产费!我想知道如果我起诉他们法院是不是按照司法的调解书为基准来判定呢还是从新判定! 我调解时司法所调解不是法院调解
我父亲在94年应单位增配一套使用权房子,我父亲和我大姐的儿子的户口迁了进去,0几年时我父亲去世了。我姐姐下了产权。现在我离婚了,想住进这套房子里,但我姐姐姐夫不让我住,还要和我打官司~~ 请问,我有没有权利住这套房子?关于姐姐买下产权的时候,我记不清了。父亲死前,死后有何区别?
您好!父母生前有一套房改房产,当时购买时儿子出一半的费用,(没有让父母出过收到钱的凭证)说好是以后留给儿子的,因种种原因没能在老人在世时将户头转到儿子名下,现两位老人已去世,已成为遗产,姐妹要求分割遗产,她们明知儿子出过一半的价钱,也听说过父母的口头遗嘱,可现她们不顾一切定要分割,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
老人有三个子女,一直二儿子一家同住。房产原为老人所有,但前些年通过一些赡养协议将房产划到二儿子名下。如今二儿子并未尽到赡养义务,甚至放纵自己的妻子对老人施暴,如今老人只能躲到亲戚家。另外二儿子的妻子有精神方面的障碍,对老人的生活已构成一定的威胁。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老人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产?
两位老人一个去世了,一个已经年迈高龄90岁了,3个儿女,1个儿子(已死)有个儿媳带着孙子,但是三女儿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户口上是两个老人和孙子(7岁)的名字,如果两个老人都去世了,房屋也没有来得及公正,儿媳和孙子有权得到房子的继承权吗?
奶奶去年过年的时候过世的,由于走的很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奶奶名下有房屋一套,有子女5个,生前是和小女儿女婿同住。现小女儿想讲房屋独占,请问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可以通过什么机构先进行调解么,调解不行是否该采取法律途径。
多个继承人,有一个要留下此房产按评估价分成等额分别付给其他继承人,但是其中的一人要求当前市场价格计算付钱,请问律师遗产房屋转让应该如何价格应该如何计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