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的小孩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速度有点快的小型客车撞到,牙齿掉了3颗,本来想司法鉴定的,据说还没成年暂时不能鉴定,要等到18周岁。认定书上是机动车全责,现在机动车车主只付了点医疗费,后期治疗费还有大人帮忙护理而耽误工作的误工费,小孩子的精神损失费,这些费用都可以要求吗?还有孩子的情况能评十级伤残么?
2011年7月20日18:50左右,本人驾驶一辆捷达轿车,自南向北行驶,在左侧车道行驶路过十字路口(有红绿灯)约十米处撞到了横穿马路的行人,当时车速在20km/小时左右,事故现场没有人行道,两侧都是隔离带。当时我已经采取了紧急制动,灯光信号,喇叭都正常,撞到的人当时在面向后跟别人说话,突然转身就撞到了他的腿部。事故
2011年7月20日18:50左右,本人驾驶一辆捷达轿车,自南向北行驶,在左侧车道行驶路过十字路口(有红绿灯)约十米处撞到了横穿马路的行人,当时车速在20km/小时左右,事故现场没有人行道,两侧都是隔离带。当时我已经采取了紧急制动,灯光信号,喇叭都正常,撞到的人当时在面向后跟别人说话,突然转身就撞到了他的腿部。事故
机动车正常行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肇事者立即拨打110、120,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现肇事者已经垫付医药费16000元,医院现要求最起码还要医药费8000元,但伤者无钱支付,请问,肇事者该如何处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作出)。
昨日17:10左右我骑电动车出去 从北向南行驶 因最右边是停靠站 有公交车停在那 所以我绕过公交车开到大路中间 之后有一40岁左右中年妇女飞快横穿过 因为车与人的距离近 所以就撞了上去 我认为双方都有错 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 可是对方一出口就是一万元 想请各位熟悉交通法规的高人请教一下 我应该怎么处理此类的事?谢谢
你好 我骑电瓶车,载了一个人,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界线【白实线】上撞到横穿马路的一女孩21岁,她右脚擦破点皮,左脚有点骨折,医生让她打石膏她不打,都两天了,石膏钱我是早就交了,今天就把石膏钱退了,当时是我报的警,我的车被交警拖走了,也没说是谁的责任,就说你们协商好了双方到交警队取车,她现在腿一时
本人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但是醉酒摩托车撞到,对方锁骨骨折住院,本人做的CT变速车车胎瓢的不能骑了,事故处理科的人认定我主要责任(逆行),我说他醉酒,事故科的人说让我们自己提供证据,还说醉酒跟这个没关系。后来我们自己去医院找的熟人才把他病例拿出来复印,事故科才又改判了责任,但是调节我们自己各付各的费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