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三年前,应聘进入现在的学校任教,但是,学校当年扣押了我的毕业证,并于当年,学校领导给我们承诺为我们老师缴纳养老金,让我们自己去教育局提出了个人人事档案,准备给我们办理缴纳养老金。但是,学校对我们说,缴纳养老金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要给学校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在五年内不得擅自离开学校,如果我们擅自离去,选择去其他学校任教,那么,个人要将单位给我们缴纳的那一部分养老金原数退还给学校。当时,为了让学校给我缴纳养老金,我只有硬着头皮签了这个协议。现在三年过去了,我一直想离开这所学校,但是一想到“擅自离去要赔偿学校给我们缴纳的那一部分养老金,大概两万元”我就头痛。并且学校还拿扣发毕业证作威胁,擅自离去,扣发毕业证,想要拿到毕业证还必须交给学校5000元作为补偿。一想到这里,我就害怕。我想问一下,学校的这些扣押毕业证、擅自离开本单位需拿5000元钱才能取回毕业证、退还学校给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养老金等规定是否违法?我被迫签的那份五年内自行离职退还学校所交养老金的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请律师解惑。谢谢
我上的是5年制大专,第五年我们出去实习,不在学校一天,学校让我们交学费,我们目前在实习期,工作很忙,请不了假去交学费,准备推迟一段时间交,可学校说迟交就推迟发毕业证一年! 这合法吗?
在2005年从参加中考来到招生市场就进入江苏张家港市和南京合办的一个学校,在校期间因为本人是新疆户口,还不知道身份证号,更不了解它的重要性,在一次学校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当时就随便写了个省份证号,一直到2008年入学到南京学校,在入校第一天要学生注册于是把我已经办好的身份证号填入注册,到最后2010年6月毕业了,
学校强制性要求学生实习,不实习不发毕业证而且影响毕业考核,这样做违法吗?
学校要求学生实习,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工资低,每个月从工资扣除中介费400,工作时间长,这样做违法吗?
你好。我是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学生,毕业在即,学校安排我们到富士康实习,为期三个月,可现在都到三个月了,我们准备离职,学校却讲实习期延长,并百般推辞,并以不发毕业证为由对我们进行进行劝阻!不让我们辞职,请问学校是否构成违法? 我们是中专生
实习期未到,已过了毕业期,学校扣押毕业证,企业要高达5500的违约金
我是属于校企合作的实习生,在校期间获得企业资助1500元,当时说要实习半年签两年合同,我去年十二月份开始实习的,到现在实习了八个月了,但我到现在未曾签过合约,可能学校有和企业签过协议,我今年六月份学业已满就毕业了,但学校不给毕业证,扣押着,现在我要离职,公司要我赔偿3.5倍违约金5500元才能拿到毕业证,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