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5时许,我将车停在石柱半山华府车库,乘动车去重庆,7日中午由重庆回石柱将车开出来。今却受到迎龙公巡大队违章通知,说;该车4月6日在104国道附近违章。要接受处罚,请问怎么办?谢复。
禁止掉头路口,我刚驶出待转区,有意图掉头,但还未掉头,原本交警可以提示我让我左转就没事了,但是他没有提醒,而是让我掉头到路边并进行处罚,有辩解机会吗 能否减轻处罚甚至不处罚
马路右边是一工地,马路右转弯车道被站用,每天停满土方车,我从直行车道右转弯被电子警察拍到(违章代码12080)。因是上班,天天要走,今天网上一查,同一地点有4张违章单。怎么办?
在凌晨4点左右,王xx开车行驶在二级公路上,同坐还有两名亲戚,一辆不知名的大车停在路边(据悉已经有两年多了,但是在这条路上是不允许停车的,相关部门一直未处理),导致王xx及车上两名亲戚出车祸死亡,请问这样的话应该怎么划分责任?(注:现场无刹车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