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被告知部门人员已满(因为已经有顶替我工作的人)为由,给我调动工作岗位。请问1.我是否可以拒绝?拒绝后我能否留在原来的岗位上? 2.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留在原岗位,我一定要留在原岗位,那会有什么结果? 我与公司在08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是3年。 谢谢! 如果之前签订的劳动
被告人赵某的房屋首先做质押贷款,在还没完全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于04年又把此房屋卖给穆谋,穆谋因过不了户未完全把房款支付给赵某。赵某因欠刘某钱又给刘某写了一张条子说吧此套房屋给刘某抵债。问此房屋应该如何处置,穆谋和刘某分别享有什么权利?
我朋友昨天晚10点左右,醉酒后因不满KTV吧台收费,拿吧台上的物品砸了服务员。派出所下了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因20号有事要外出,怎么才可以提前出来
虽然孩子在哺乳期但从小都是喂奶粉,男方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孩子现在10个月,因为妈妈没奶水就没有吃过母奶,都是奶粉喂养。孩子的妈妈不会照顾孩子,孩子从小都是看到妈妈就哭,都是祖母照看,跟祖母的时间超过跟妈妈的时间,而且妈妈没有工作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我想问下孩子能判给男方吗?
有一客户把自己唯一住房抵押到我典当公司,可是在典当到期后,客户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我公司应该怎么办? 如果客户唯一住房价值100万,但他只借30万元,我可不可以变项操作呢?方式如下:他的唯一住房价值100万,借款30万,但在合同里借款作到70万,其中40万是保证金,用于客户不能清偿债务时用于给客户购置别一住房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因原单位没有解决我们遗留下来的问题,2010年10月13日,在没有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强行在地施工,我们上去阻拦,却被以阻碍公务之名强行带到治安大队,在此扣留了整整6小时,最后开出行政拘留5天的告知单。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诉讼吗?
我与单位签定两年的合同于2008年年底到期,可当时我正处于生产和哺乳期 合同就延迟一年到2009年的年底哺乳期结束。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法里有相应的条例吗?
今年和一个女孩子开房,后来那个女的把我供出来,判为嫖娼被拘留10天,后来派出所也没有通知我的单位和家人,他们就让我说我是无业人员的。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进入我的档案,还有我还可以入党和进事业单位吗?这样的后果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影响,求各位帮忙告诉我一下,急!以后再也不会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