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去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168平米,商定价格1830元每平米,按计算应该总额是306927元,但签订认购合同的时候,金额是341538元,开发商解释多出来的34611元,其中约22000是水电开户和12000元是办证费用等.但签订购房合同的金额是306927元,开出的法票也是306927元,其中,银行贷款了21万元,其余的约13万元我们是给现金的,但是开发商都是开具收款收据,上面除了一张写着办证费12000元之外,其余都写房款。听说早就不让另收水电开户费了,但开民商收的时候写的又是房款,请问多出来的3万多元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的话,有没办法追讨。
我想咨询下关于商品房租赁合同签约的问题::房子我拿来的时候是什么都没有,现在我给装修了,地板这些都是我的,如果房东突然要卖房子,这些费用谁给我呢?我在签合同的时候怎么写这项呢。呵呵
2010.10.2我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现在不想买了,但是开发商不退押金,原因是因为他们售楼小姐说是九五折减一万再打九五折,可交首付时却说是当天全款是九五折,少了后来的九五折,我们不想买了,主要太不讲信誉了,定金可以退还吗?请您帮忙 谢谢 是这样子的,我们本来是答应今天退的,可是今天把资料拿去了,今天
成都房产合同中,开发商基本承诺交房365天后,办理楼栋的"权属证明",这里所指的"权属证明"包括哪个证或哪些证?是否含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契税证三证。
律师: 您好。我想请教个问题。我在9月份开中一套商品房,(期房)。由于我是外地人,当时询问售楼人员说能不能带到款,她说只要能提供一年的医保或者养老保险就可以。我先付了一万元的认筹金,与10.6日开盘时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书。但是现在贷款办布下来,我想退回这一万元,请问可以退回吗?(贷款无法办下来主要
本人看中了一个新房单位,交了两万定金并签了认购书,认购书约定7天内我交齐首期款就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带了首期款去找他们,但他们说网上没解押好为由合同签不了,但7天时间已过,是开发商违反了认购书的约定,请问我能要回那两万定金吗?
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支付5万定金(有收据,款项内容是:预收款),认购书上约定2010年10月15日之前签定,但目前开发商说签定合同的人数太多,不能在2010年10月15日之前与我签定.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是否违约,我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
二次调控前认购的商品房,现在比认购时开发商承诺的首付、利率上调毁约,还能要回定金吗?
二次调控前认购的商品房,现在比认购时开发商承诺的首付、利率上调毁约,还能要回定金吗?
在2010年2月,我向房地产开发商签了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合同一次性付清房款,没想到房地产开发商却在此之前已把房抵押给他人了,因此无法取得产权备案.要求退款却说没钱.有关单位调解无果,向公安报案欺诈也没下文,官官相互. 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