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村信用社的退休员工,这几天县联社要我们对医保作出选择,一是写出不参加医保的申请,一是保留原来原单位发包干药费住院按比例报帐。这符合法律吗?我想保留原来的原单位发包干药费住院按比例报帐,但又担心以后万一住院了,原单位不给报帐或刁难,怎么办?能通过法律手段对住院费报帐吗?
我父近期病故,原是信用社职工,退休后弟弟顶职(两年后自动离职),我母亲今年83岁高龄。找到信用社后,其方只是说,后期一切费用将一次给予6000元(包括抚恤金、安葬费等)。可是好像有关文件说是员工因病死亡后工资还会续发10/20个月吗?好像安葬费,抚恤金都是另外算的。我母亲是否也可以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呢?
我是2008年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的助学贷款,贷了三年的,今年是最后一年。可在2009年农村信用社就对那些新生不再发放贷款了(至少我们山东是这样),助学贷款换到另一银行。但去年我们在2009年以前签合同的贷款正常发放的,可今年都现在了农村信用社还没下文件发放助学贷款,今年是不是改政策了,签合同的也不再发放?
律师您好!我阿姨欠了农信社5000元,现已53岁无固定收入,无能力偿还,现农信社向法院提起诉讼下个月开庭。所以想问问怎么办好!谢谢! 还有最严重的判决会是怎么样?她前几年还利时办过贷新还旧的,她下步该怎么做?会刑事拘留吗?谢谢!
我于2010年12月30日满50周岁,原工作岗位企业管理岗(中层领导),2006年1月6日调到现工作岗位(工人岗)。我们单位目前仍在执行中的退休文件明确规定:“在办理女职工退休手续时,在现工作岗位满五年的,按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条件执行,即管理岗55周岁,工人岗50周岁;在现工作岗位不满五年的,按原工作岗位国
我是一名农村商业银行的女员工,即将进入现定退休年龄,可和我一起参加工作的其他专业银行的女员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员工50岁正是全心投入工作的时候,因为这个年龄基本上子女已工作或上大学,没有太多的家庭琐事,可偏偏要退休。而男性员工退休年龄是60周岁,我真是不能理解,这是否存在性别歧视,请问这是否可以通过
我是开原的,每年都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每年都按时还款,信用特别好
我是开原的,每年都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每年都按时还款,信用特别好,为什么今年不给贷了,信贷员说国家不放了,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