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是一名教师。他给某人在银行担保贷款了30多万,(其中有他个人担保,还有5、6个人一块担保的)还从别人那给他担保了20多万(借条上多数写的是证明人),现在那个人跑了,而且银行将我爸爸等6人给起诉了,要求还贷18万。但是具我爸爸说当时给他担保时,他们6个人不是一块去的,而且去银行只是带了身份证复印件,并签
20万元的设备,买方预付了1万元定金,买方让卖方签50万元的合同,拿合同去申请银行贷款,请问会有哪些法律问题,卖方会由此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我的房产证被“朋友”拿去借贷款,说好只用2个月,到现在都已经5个月了,看来是不想还,我想问各位专家,当时我还SB的去和朋友去公证了,贷款合同上面我也签了字,现在看来自己很被动,请大家帮帮忙,给个方法,拜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做生意最近急需资金,他本意想将一套50平米的老商品房向银行做抵押贷款,由于他的银行信用问题未能如愿。所以他电话找到我想要在手续上将房产过户给我,并不需要我出钱,由我出面作为买方向银行贷款后将钱给他,他向银行还钱。并向我保证最差如果不能向银行还上钱款话,对我也没有损失,银行只会将
我有一笔小额代款8000元,当时办理由村信贷员和担保人在信合办理的,期限一年,期间清息到还款都是信贷员找我结算的,2年后信贷员下岗了,银行找我和担保人说款没还,还扣押了担保人2年粮食直补款,我现在找不到信贷员了,银行那边我应该怎么处理,请教各位大律师指点.
我有一笔小额代款8000元,当时办理由村信贷员和担保人在信合办理的,期限一年,期间清息到还款都是信贷员找我结算的,2年后信贷员下岗了,银行找我和担保人说款没还,还扣押了担保人2年粮食直补款,我现在找不到信贷员了,银行那边我应该怎么处理,请教各位大律师指点.
本人想做消费贷款30万,用自己的房子(我的房子是真实的)作抵押,找到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说得以装修的名义贷款。于是让我假造一份装修合同,最后合同上签上大于30万的总额。然后担保公司帮我找到一个假的6带7层复式的房产的房产证,将房产证改了我的名字,在复印,交给银行审查。我想问律师先生,我这样做违法吗?违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