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朋友没钱就由我先垫着,他们说过后还我,给他们买机票和租房一共用了3660元。我现在有事找他们还钱可是人不见了电话也联系不上了我手里有他们的身份证号和机场短息跟房东证明。
朋友和一位教育局领导A是情人关系,朋友无工作无生活来源9月想与其分手手怕A 纠缠拍其开房视频 ,9月底发现自己怀孕给A其开房视频索要三十万分手及处理孩子的费用 , A答应给于 后在10号的时候被迫说了一些威胁的话并告知A朋友已经怀孕需要这些钱是用来处理孩子的事情已经分手,A答应在十五号处理 ,但A在12号
手机丢了,知道捡到者的手机号码,问过他,他承认捡到但拒绝归还。该怎么处理?
由于手机在电脑上绑定了手机防盗,所以知道了他的电话号码。也知道他是住在附近的人,就是不认识人。可以报警处理吗?还有我买手机的发票不见了,我能证明手机是我的吗?手机的价值2000元左右。请问怎么处理较好?
交通事故:我车与他车前头相撞。原本是同一条路上走的,半路前车突然急转弯,原地掉头,我车紧急情况下刹不住就与他们刚原地掉头的车头相撞,他们下车之后全部逃跑,驾驶员无证驾驶还没挂车牌,而且事故后还逃逸。我们车的人全部在。我也有证,有挂牌,只是路上行驶快了点。后面我好像停人说警察要抓我们非法飚车,请问不知
购物房合同中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种方式处理: 1.。。。 2。。。。 3.办理房产证的一些费用均由购买人自负 今天偶然看到,我发现这
一个月前一个朋友以1600元卖了我一台电动车,前两天他说:“他朋友想要,不想卖了让我先借他给朋友看下,晚上就还我。”也尝试联系了很多次,都无法联系上。结果至今都未把车归还,也没把钱还来。因为这车是用来帮店里送外卖的,由于他尚未履行承诺,按时归还导致现在每天至少200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