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朋友还没结婚,我想以我女朋友的名义买套房子,首付由我来付,贷款由双方来还,假如有房产纠纷,我会有房屋产权吗?假如没有,我该怎么做?
我们是农村的,我们家几年前把房子卖跟了别人,还签了合同,但是是手写合同,有公证。并且因为那个人不是我们生产队的人,当时并没有过户,房子的户籍还是我爸爸的名字。最近这个人花了点钱在我们生产队买了户口,准备申请地基修房子,这个人打算把我们卖给他的房子推了,然后再在上面新建房子,然后过户成他的房子。我们当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一个女的,现在父亲要立遗嘱,把他房屋(该房屋是父母俩人的共同财产)的产权转给子女,给那个女人使用权,假设日后他们结婚,请问日后这个房产作为有产权的子女有权利处理吗?比如买卖,转让,出租等,如果对房产做了如上的处理, 是否需要对拥有使用权的女方负
合同是这样写的;甲方房屋以15万的价格卖给已方,房款分3次付清,先以付10万元。甲方从新建房,动工支付5万元,1层盖好在支付5万,盖好2层搬家尾款5万在支付,现在国家政策严了不让盖2层。甲方要求把尾款5万给了搬家,已方不同意。要是走法律的话,是不是要给这5万元。。。。求解 合同是这样写的;甲方房屋以15万的价格卖
上海,男,目前单身未婚,和母亲同住,现住拆迁得到的房子大概60多平米,准备花几万块钱把产权买下来,买下来的时候是单独写母亲的名字,还是2个人都写上比较好呢? 因为考虑以后结了婚可能要买第二套房,自己如果写上名字可能会影响第二套房的改善型公积金贷款貌似,请法律人士来帮忙分析下 1.如果写上去以后去掉名字费用
老人A有三个子女,分别为儿子B、儿子C和女儿D。儿子C成家后,户口独立。D外嫁,户口迁走。当初旧房拆迁,C分得一套房子,B与A分得一套房子合住,房中的户口本上还有B的妻子E和B的儿子F。这两套房子均为使用权房,后各自转成产权房,A在产权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我的问题有2个:1. A不经过户口本里其他人同意,只将自己名
我妈因为我家房子产权归属的问题跑了有五六年了,但是现在还依旧没有办下来。不禁感叹现在在政府机构办事真是太难。 我妈大致是在七年前跟我爸(继父)离的,我家的房子是在我妈和我继父结婚期间买的,但是钱全是我妈出的,房产证也是我妈的名字,之后离婚了,离婚协议上也写明了房子归女方所有,当 时法院下调解书的时
记得我看过“子女全额翻建父母房屋后,房屋的一半产权应该归父母所有,另一半归出资的子女所有”,可是我现在记不清楚是什么法规、什么司法解释、或什么的了,请知道出处的律师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