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7年在常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是由江南仪表厂开发建设给员工住的,后由于工程经营不善,房子对外销售,但是大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房屋所有人为江南仪表厂,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写的也是江南仪表厂,产别属于集体所有房产,本人是外地户口,户口也一直在老家,我想问如果此房我想出售应该怎么做?(我手上目前有的资料有房产证,土地证的复印件,还有当时与江南仪表厂签订的协议书,还有一些收据)我知道此房出售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所有需要卖掉,请问出售时公证是否有用?公证处给不给公证?整个流程应该怎么进行?
我的父母离异,母亲再婚,我一直跟父亲一起生活。我母亲与继父一直再无其他子女,最近我母亲与继父所在的村里对村民有优惠政策,可支付少量的钱购买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修建住宅。由于我母亲家庭经济不好,他们觉得没有能力购买和盖房子,所以就找到我说,让我出资购买并建房,条件是等他们离世后房子就归我所有(我不是他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我外婆属于集体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集体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用此房产向银行作为抵押带了一定的资金,房产的房产证件是集体所有的。后来由于企业经济问题,无法偿还贷款,银行要将此房收回。在银行限期内,有十个集体中的职工集资,还了贷款,将房子赎回后,这十个人将房子归他们所有,并向外出租,获得的资金由十个人平分
我外婆属于集体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集体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用此房产向银行作为抵押带了一定的资金,房产的房产证件是集体所有的。后来由于企业经济问题,无法偿还贷款,银行要将此房收回。在银行限期内,有十个集体中的职工集资,还了贷款,将房子赎回后,这十个人将房子归他们所有,并向外出租,获得的资金由十个人平分
房屋业主过世后由其妻子和孩子继承房子,现房子准备出售,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房子从原业主购买至今已满5年,现业主继承房子至今未满5年),房子交易过程中需不需要交5.6%的营业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
房主没有房产证但能出具证明,中途借住别人,借住人给了房主3600元,但当时房主声明房子不卖,后借住人把房子卖给他人,但因房主无法出具借住人是借住的证明面临败诉,怎么解决
1.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结婚时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房子的归属怎么定义? 2.接上一问,如若在以上的问题结果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如果女方有了外遇,那么房产还平均分割吗?男方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您好,我想咨询下您关于房产方面的问题: 是这样,我奶奶生前有套公产住房,我奶奶、我爸妈还有我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奶奶过世了。想问下关于这套公产住房的分配,具体情况是这样:1.奶奶虽然生前口头上说过房子以后给我(长孙),但没有白纸黑字立遗嘱 2.公产房的承租人是奶奶,现在亲戚想把这套房子私下转租给别人,我有
有一房产在老伴名下,老伴已去世。想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有一儿一女。请问律师,要是公正分割的话,怎样分割?以及怎样得到分割的哪一部分?还有, 要是公正时儿女们不到场也拒绝写书面材料公正将怎样进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