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几年前协议离婚,孩子由我抚养。2009年的4月接到建设银行寄来的个人住房贷款对账单后,才知道他在我们离婚前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我不知道房子的具体处所和购房的首付款是多少,只知道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目前房子他已经出售了。请问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我是否有权分割?怎样分割?法院对这种情况会受理吗?
我和前老公是协议离婚的,但离婚后发现他婚前有一套新房子和100多万元的股票。我该如何要回我应得的部分? 房子和股票都是结婚后买的,离婚时他隐瞒了这一真相
老公有外遇,无和人长期居住的证据,名下也没有财产,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名字,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孩公婆劝说我离婚 我现在也想离但是怎么保护我自己的权益呢?请专家指教
我和他领了结婚证,在收拾房子准备结婚的过程中,感情不合,准备离婚。房子交易价格9.18万元,买房时,因为他只有3.2万元,我拿出订婚钱4.8万元,另外拿出1.18万元。房子交易一个月后,我们的公积金也取出来了,我4.35万元,他4.78万元(存单,他的名字),都放在我这里。装修房子1.8万元。在准备离婚的过程中,他在不告知我
离婚协议孩子 归男方、 男方不要任何财产. 如女方要回孩子、男方需不需要给女方抚养费
离婚协议孩子 归男方、 男方不要任何财产. 如女方要回孩子、男方需不需要给女方抚养费
我和他谈恋爱一年,婚前他家出首付购房一套,申请的贷款由我还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我家借给我们13000元(父母明确说是借给我们的)买家具。随后结婚,因感情不合我提出离婚,那么财产该怎么分配呢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户口在东北 结婚后在青岛以我老公名义贷款买的房子 我们结婚4年多了 有俩儿子 大的34个月 小的9个月 1:现在要办离婚手续 应该去哪里办 是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办离婚吗 那在青岛买的房子也能在东北分吗 2:因为我没有能力养活孩子 所以孩子爹答应他养孩子 房子等卖了再分给我钱 可是我看眼
律师您好: 我于2000年外出打工,之前与妻子感情不和分居。2001年七月妻子起诉离婚,缺席判决,妻子起诉以及判决并没有通知我,甚至判决的内容都不知道。过了三年后儿子考上大学我才知道这个事儿。判决如下:女子归女方,共同财产(主要是一处独院住宅)归我,中间回去过几次,儿子上大学在外,我也找不到前妻子,一直没有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户口在东北 结婚后在青岛以我老公名义贷款买的房子 我们结婚4年多了 有俩儿子 大的34个月 小的9个月 1:现在要办离婚手续 应该去哪里办 是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办离婚吗 那在青岛买的房子也能在东北分吗 2:因为我没有能力养活孩子 所以孩子爹答应他养孩子 房子等卖了再分给我钱 可是我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