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二十五岁,我亲生母亲在我十岁的时候去世,哪年我就又有了一个继母,继母带来了一个弟弟,在一起生活,对我的照顾仅限于饭吃饱了。父亲母亲都有工作,由于继母自私还要闹着跟我父亲离婚。请问我是否有义务供养母亲,或者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义务。如果他们离婚了还有没有这个义务?
补充下,家庭的主要收入主要是来自我亲生父亲。
我妈妈带着13岁嫁给了现在的继父,原来继父家有一栋3层的楼房,一个儿子两个女儿,相继结婚了后,我16岁的时候继父和我妈妈又在原来房子的庭院(农村的房子都有院坝又称为天井)里又建了一栋4层半占地面积70平方米的楼,(用的是我和我妈妈还有继父农村粉红的钱,包括后前还债也是用我们三个的分红的钱)后来因为和哥哥分家
我父亲单位于1994年福利性分配房屋一套,97年一次性将房屋产权买断,为私产房,99年母亲去世.同年父亲与继母结婚,2002年父亲缓脑血栓..近年来身体越来越差,父亲曾口头承诺说这套房屋是留给我的..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父亲百年之后,这套房屋该如何分配??继母是否有继承权???谢谢 顺便说一下,继母名下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在与
我妈妈是被我姥姥抱养的,姥姥家的房子拆迁时妈妈已嫁人户口迁出了,但依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现在姥姥已去世3年多了,没有立遗嘱。三个舅舅除了拆迁时分得的房子,小舅舅还把姥姥名下的房子以一年12000元的价格出租着,所得房租属于他一人所有。姥姥的这套房子还没买下,如果小舅舅想买还得经过我妈妈同意,那么,我姥姥
已出嫁养女是否拥有其出嫁前与父母共同分得的竹园现今出租的收益
我父母因该女张三父母双亡,在其9岁时进行了收养,并办理了正式手续和户口入户手续。后村里按人口(包含养女张三)分给我家竹园10亩,直到现在村里也没有重新分配过。养女张三在19岁时出嫁后将户口挑出。现我父母将竹园以20年期出租获得收益10万。现养女张三向我父母索要该收益。请问,张三是否拥有该竹园出租的收益权?如
在再婚后,男方叫来子女写好了分家书,现在男方还没去世,男方子女就叫继母搬出去并要求继母拿出男方的工资卡,并说要把房子出租出去,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请问在继母不认识子的情况下,男方子女叫继母签下的字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我的弟媳是领养过来的,养母已经过世,养父已经60多岁了,最近来了几个30年都没交往的亲戚把养父接走,还把原来在我弟媳手中其养父的养老保险金银行卡报停补办.其养父脑子有点不好使,周围30多的邻居可以做证,来的所谓亲戚都是其堂兄妹的子女.现在还不承认是他们带走养父的.我们这里已经报警,请律师同志帮忙分析下,下步我们该怎
你好,我是养女,养父在我一出生时就将我领养了。在我十二岁时,养母因病去世,我与养父相依为命。在我十六岁(2005年)时,养父再婚,娶了一个有精神分裂证三级的女人回家,成为我继母。但我十六岁哪年(1991年)就出来社会工作了,养母一直至今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继母完全没有抚养过我。继母在2003年生育一儿子,但因继
母亲去世时,我11岁,两个弟弟分别是9岁和6岁,15岁我在技校上学,有助学金和奖学金,这时父亲再婚,继母拒绝养我们,我们最后跟着奶奶生活,奶奶无工作,靠最低生活还有亲戚的赞助维持生活,两个弟弟也上了技校,父亲去世后,我们是否可以不赡养继母? 86年父亲再婚,父亲只给奶奶100元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