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婚后购置的房屋,但因办理房产证时我正在生小孩,不能到场签字,所以决定房产证上就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但首付的房款是由各自的家庭及两人的积蓄凑齐的,房贷也是共同还的,现在因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请问该房产我能分得到吗(现在贷款未还完)?谢谢
夫妻离婚,婚前一方是再婚,并有一孩子,一方是新婚,婚前房子是再婚一方的公有住房,没有产权证,婚后买下,领取产权证,现再婚的一方提出离婚,再婚一方的孩子能否分到一份房产,新婚的一方是否能分到一份房产,房产应如何分割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
一年前协议离婚,双方共同署名的房产归男方,至今尚未过户,现双方重新协商,通过补偿,男方同意房产归属改为女方,请问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双方还需补办什么手续?
父母将义乌郊区的唯一的一套房子买掉,在市区付了房产价格50%作为首付款,房产证上是儿子和媳妇的名字,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现在因感情不合离婚,请问房产如何分割,如媳妇要房子,父母首付的50%的增值能支持吗?因为现在的房价买的面积比原来一半都不到。
我于2003年12月与单位签定了一份集资建房协议,婚前首付二万五千元,2005年7月用公积金贷款40000元,于2007年10月提前全部还清,并于2009年11月以我个人独有的名办理了房产证。2006年1月2日交付使用, 总集资房价共72428元(装修除外),2007年贷款已全部还清,都是我个人公积金、工龄补贴款、现金还款等付清,我于2005年3
专家好:本人婚前首付七万元购得房屋一套,其余四万元婚后还清,但由于还贷是以妻子公积金贷款还的,所以产权证首先办在妻子名下,三年后变更在本人名下。现感情不合打算离婚,孩子由我带,不知该房屋如何分割?如法院判决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