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9年租到现在的房子,在5楼,楼下是一户三口之家。在我之前的租户擅自改动了供暖水管,两次导致供暖时水浸到楼下,把楼下的顶和墙壁及其他物品淹坏了。该租户搬走之后,房东未及时进行休整。我搬进后,未对该水管进行任何改动,但是今年供暖试水时,再次将楼下浸泡了。现在楼下要求我进行赔偿,我认为,该情况的出现原因在于上户租户的行为,且房东知道这种情况,而我来之后没有进行任何改动,即使要进行重新调整水管,我不是房东,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进行改动,因此,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应该与我无关,请问这种情况,楼下的损失是否由我负责赔偿呢?另:我是搬进来之后才知道曾经有过上户租户改动水管浸泡楼下的事情。
请问由于楼上供暖设施老化管道漏水造成楼下用户财产损失供暖公司是否应该负担赔偿责任,相关政策规定在哪能
我家房子居住10年,暖气管线没自己改过,住在五楼,已经出租,由于暖气管线漏水在1月29号正是春节期间,承租方外出,节日期间没在家居住,因此漏水时候没及时发现,物业31号才通知到我,结果把楼下一至四层住户都冲了,造成损失,请问供暖公司、物业公司、出租方、承租方是否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各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非常感谢
昨天晚上中介打电话给我,说由于我们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楼下房屋屋顶漏水,要求我们赔偿损失。但是我们均是正常使用卫生间洗澡也是正常使用洗衣机,并且洗衣机的排水管一直放在卫生间内,绝对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放好排水管造成的。但是由于房子和洗衣机都很老,我们不能确定是否是洗衣机本身漏水还是卫生间的防水本身就不好。
我买了新房后请人装修,在铺地板时,水渗入楼下,把楼下的楼顶损坏,并滴在床上,楼下业主找我们赔偿损失,有道理吗
楼上漏水拒绝修理和赔偿,楼下无奈断水.现楼上要楼下赔偿断水损失,请问是否合理?
今年6月20日楼下发现墙面阴水,21日晚即到楼上反映,后来在8月10日之前又陆续与楼上交涉四次,楼上均未修理或赔偿,于是楼下便将楼上与本楼两家的水源均关闭,导致楼上无水可用.后经居委会调解,楼上口头答应十日内修理,可所定日期到达之后,仍然继续漏水.楼上声称此为房产公司责任,并再不理会此问题.于是本楼又将两家水源关闭. 楼
09年10月份孩子父母因车祸死亡死;当时委托孩子表叔处理,事后偿30万元。现在孩子表叔已各种理由不把钱给孩子。孩子现在已21岁如何处理?
我们08年11月2号签的合同,10年9月29号工厂告诉我们放假,什么说法也没有,我们应该享受什么权益,可以要求索赔吗
2010年从7月1日起是否是交通事故赔偿不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
2010年10月3日晚9点左右,在郊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上坐着两人,一辆越野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送往医院抢救。死者:21岁,男;伤者:16岁,男;全部责任是越野车。家属在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才知道,12天后伤者也因抢救无效死亡,均是农村户口。是否赔偿就不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呢?
我是由当地劳务部门派遣到一家企业从事门卫工作,合同今年11月份到期,我是1951年出生,劳务部门通知我合同不能续签,我的问题是:合同到期后,我是否能向用工单位要经济补偿金.
次要责任死亡2人,次要责任如果没能力偿还赔偿金额是否会付刑事责任
本人前不久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死亡2人,交通局事故认定证书下来,本人付次要责任,如果本人没有能力负担法院判下来的赔偿金额,法院会不会没收我的财产和房屋还有其他东西?请问下如果不负担会有那些结果? 死的2人都是在主要责任人的那个车里面,我是次要责任,我如果没能力赔付法院判的赔偿金额,私有财产也没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