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三年前,我老公在他的家乡购房一套价值20万元,当时考虑能让他妹妹的两个小孩能在县城读书,有户口,房子落在了他妹妹名下,我想问过些年后房子归属问题,我们之间签署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父母是二婚家庭,婚前每人各有三个孩子,婚后育有一子;第二段婚姻也于六年前解除,离婚的条件是女方放弃所有财产归属,现男方刚刚病故,财产有两处房子,其中一处房子已由二次婚姻所生的儿子在住,另一处房子是三联单形式,还没有分到具体的房子。二次婚姻的儿子拿出已故父亲写的遗嘱(无公正,无手印,并无第三者的证明)其中 证
母亲在婚后将房产改为亲生儿子的姓名 母亲去世后 房产是否是儿子所有的 母亲是离异后再婚的 再婚之后买的房子改成我的姓名 男方也有一个孩子(未满18岁来的我家) 当时没有进行公证
母亲在婚后将房产改为亲生儿子的姓名 母亲去世后 房产是否是儿子所有的 母亲是离异后再婚的 再婚之后买的房子改成我的姓名 男方也有一个孩子(未满18岁来的我家) 当时没有进行公证
房子是男方父亲买的,可能在之前付了一点定金,不过房产证是在拿了结婚证之后签字的,也是拿了结婚证后办的房贷,不过一直是男方的父亲在还,那么房子是属于谁的,还有救是男方强制要求女方签离房产证,是正确的吗
我爷爷有套房子是解放前的,有2个子女,分别是我爸爸和我姑姑,我爷爷和我爸爸多过世了,房子一直由我姑姑居住,现在轮到拆迁,请问我要带什么证件去哪里擦看房子的性质和归属。房子总共有前和后2套,在一条弄堂,我姑姑说前面的大房子她修建过了,我只有后面房子的一半,因为我不居住在那里所以不知道房子的归属和土地性质
本人父亲前几年因为在荆州地区做生意需要场地买了一件瓦房,当时父亲的妹妹在一起做事情,现在房子父亲的妹妹说是她买的,两家争论不休,但是父亲的妹妹承认自己是给父亲打工的,当时的收入和支付全由父亲的妹妹管理,我们也向当时卖瓦房的房主确认是卖给我们的,但是房子没得土地证和房产证,需要怎么维权
现在未领证,和女朋友一起买房子,我家首付款25w,我俩共同有7w,她和她的姐姐借了8w,共40万,之后将共同还贷(女方家可能能帮忙还部分贷款)。由于房本只写我一人的名字,女方家不愿意。但打算明年5月才结婚领证,这样的话,如果暂时不在买房前领证,用什么办法保证女方的权益?或者,在房本下来之前领证都能算做是婚后财
于婚内以双方名义申请的经济适用房,20多万的费用大部分是男方父母支付的,我只付了几万。房本上面写的是男方自己的名字,是否也应算是共同财产? 男方自愿把扶养权交给我,他每月支付扶养费。我为了不让儿子心灵受到伤害,同意房子不进行分割,但为了让儿子生活过的好些,我应该要多少抚养费?抚养费支付到儿子多大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