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相亲一男友交往20天,他没经过我同意偷取了我卡里的钱,我虽然很生气但没撕破脸。之后没几天又透支了我的信用卡,请问他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
卖我车的人我不认识,我就买了花600元钱,但是后来我朋友说好像是偷得要不能这么便宜,还有我朋友说认识他,他好像一直没干过啥好事,我就害怕了,就报警了,请问我犯法吗
男女双方闹矛盾,还没有离婚,孩子还在哺乳期,下面的行为哪个是犯法的? 1,女方拿走婚前嫁妆。 2,女方带着孩子与男方分居,拒绝见男方。 3,男方家人抢走哺乳期的孩子,不让孩子母亲见。
和我一起合租的室友,冒用我另一室友的身份,与我们的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再以收取房租唯由,拿走我和另外几个室友两个月的房租,共计13000元,不知去向,我们有没有权利起诉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