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在吉林市的农村,但是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他属于村里的“无保户”。平时一直都由我父亲和姑姑供给经济来源,他想把自己的房产和土地遗赠给我继承,他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我有权利继承嘛?都能继承什么?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我是非农业户口
我是非农业户口,母亲是农业户口并已去世。母亲去世前在农村,我出资建了一间房子(并和母亲一直在此居住),土地证写的是母亲的名字,但前不久由于某些原因土地证遗失了。我想咨询的是:我作为非农业户口,可否通过继承公证,继承我母亲的土地证?通过继承,可以将土地证由母亲的名字改为我的名字吗?如果可以改为我的名字
父亲一套民房,想赠与我,但我是非农业户口,不知可以过户土地证不?如果不办赠与,父亲百年之后,我可以继承房产证和土地证吗?父亲已经再婚。谢谢!
1、我是1986年结婚,嫁到婆家大战村,1987年户口迁入大战村与公婆住在老房子内。由于老房1太窄,1989年我申请建了新房,当初申请建房时,只是口头申请,无字面凭证,只有缴纳宅基地押金的单据。当初我们村所有建房者都不予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建房时我和儿子的户口在大战村,丈夫的户口在部队。1991年我考入莱州师范,转为
我爷爷在农村有一个宅基地,有3间很旧的房子,已经去世十多年了,我和爸爸(已经去世)全家一直在城市生活,现在新农村建设老家房子要动迁给补偿款,我是否有权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