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我们是广东佛山的,丈夫是高明区,我是南海区,夫妻两都有是农村户口,2003年7月结婚已经生了一个女儿,现在6岁多了。今年又怀孕了,因我有生育第二胎的指标,所以医生开证明后我就去办理准生证,(由于我的户口不在女方,办证必须两边跑)我在女方这边村委会那提出申请并填好表格村委同意后盖好章我拿到男方的村委审核并盖
我爷爷和奶奶(在世)在农村有五间房屋,房屋产权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在2002年这五间房屋推倒重建了,在原址上又扩大了面积而土地使用证的名字使用的是大孙子的名字,请问律师这样的房屋能指定继承吗?以后这个房屋动迁会有麻烦吗?因为我爷爷想把这套房子指定给我父亲继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您好,我是广西的,因我父亲车祸去世,他是农村户口,但常年在市区居住及做私人屋的建筑工作,现在赔偿问题还未落实,广西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说 因交通事故伤亡的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我想问一下,
我是居民户口,没有工作结婚后户口一直在娘家,老公是农业户口现在老公这边要拆迁了我能享受到政府所给的补偿吗?
我是城镇居民,于1999年在农村买了一处住房,卖主也是城镇居民,我现在要求卖主协助办理过户,他不肯,我诉诸法律,法院能支持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