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开的车撞了别人的车门,导致车门受损,没有人员伤害。交警判决我是全责,现在将要打官司。原告起诉书上的费用包括:评价费用3800多元,拖车费240元,停车费40元,验血费(交警让验血)400元,打价费300元,交通费120元,误工费(两人)800元,还要车辆贬值费3800元,共计9000多
最近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开的车撞了别人的车门,导致车门受损,没有人员伤害。交警判决我是全责,现在将要打官司。原告起诉书上的费用包括:评价费用3800多元,拖车费240元,停车费40元,验血费(交警让验血)400元,打价费300元,交通费120元,误工费(两人)800元,还要车辆贬值费3800元,共计9000多
本人朋友的妈妈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到 手断了 车主直接把伤者送到了人民医院 之后才报交警 没有现场 交警不知道怎么判 现在车主也不交医药费了 之叫了几天 怎么办? 找交警说没有现在不知道怎么判 只叫私了 另外车主也在交警那里拿回车了 车主现在打话也不理了
我方车辆行驶在路中间,被对方车辆前轮轮骨撞到车尾部,对方没有任何损坏,在此过程中双方车辆都没在碰撞时立即停车,离开第一现场有10米左右。因此对方狡辩是我方车辆变更车道造成事故,交警大队开55责任。气不过次判决,请求律师帮助
问题:1, 误工费(收入包括哪些奖金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助吗)2,休养时间如何确认是医院开证明还是单位开证明3, 车辆损失,包括对方的车,没有进行司法鉴定车辆损失,车已经修好4,仲裁之前双方签过一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对方未履行而且仲裁委员会称协议无效是否正确5,责任相同情况下,交警大队说我方可以获得70%
问 题: 我妈妈是农村户口,10.12日开的人力三轮车在南港大桥被一小车从背后撞上三轮车车尾,人头部受伤昏迷,医生诊断脑颅骨损伤,伤口缝合住院治疗两周后差不多可以出院了,还有就是一边的腿部从大腿到小腿大面积淤青,行动不便,医生说这样要回去慢慢疗养大概要半年时间才能恢复,因当时有报警,双方已签交通事故认定书,
2010年10月18日中午我63岁的父亲骑电瓶车经过未正式通车的成德大道一路口的斑马线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电瓶车后部被撞得粉碎。现在小轿车投保的中华财产保险公司叫我要不他们赔我四、五百元要不叫我垫钱进行维修。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