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由刑警队控制后,审讯了一个多小时,后转到派出所,派出所当天又转到了看守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是抢劫,后经律师了解当事人有打架情节,但无抢劫情节。我想问下,由刑警队转到派出所是不是一般情况下可以确定问题不是太大,是否可以理解为刑警队也认为定为抢劫证据不足,才转到派出所处理?
被逼动手打人导致对方轻伤,派出所扬言要刑警介入,我们该怎么办?
我家与邻居因为占地问题产生纠纷,(实际上是邻居欺负我家,因为我家只有两个女孩,没有男孩,邻居觉得我们好欺负),双方动手打了起来,我爸爸在体力上占优势,结果把对方打住院了(我爸爸只给了他一拳,他自己倒在棍子碰伤了),鉴定结果为轻伤。邻居找到派出所要求我家赔偿医药费,派出所白天把我爸爸叫去学习,晚上让我
请问,犯人本人有癫痫病,送到看守所之后不让带没有处方的药物,出来以后神经失常了(神经病)这种情况应该
她是因为妨碍公务被公安局送到看守所,从看守所出来,精神恍惚,不认识家人,现在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走法律途径吗?告什么地方 是看守所 还是公安局? 警察本身知道她有癫痫病,派出所办案人员说 如果出事他们负责,在看守所里,因为没有药物,经常犯病,下嘴唇全部咬烂,这种情况下还没有通知我们家人,最后还是我们找
2010年2月23日本人的一个好朋友,因为别人欠他钱长达一年时间不还,他私自把债主抓了,关了几天,后来被抓了。中间没有动手打人,恐吓对方尽早还钱。现在关押在洪山看守所,见不到本人,法院还没判。请问这个时间内,可以和他书信来往吗?如果可以,信是直接给到本人吗?
我是一个个体经商户,昨天中午我在毫无根据被派出所和线刑警对的人抓到派出所,先收身然后又被拷锁在审讯室的刑椅上.就连我妻子也被抓来,同样收身后被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