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找一个熟人办长春轻轨的工作,先后给他汇去了15万元。12月份以后工作一直没信,想将这笔钱退回,可是那人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请问这笔钱还能要回吗?我该如何要回这笔钱? 证据:给他的两次汇款凭证(就是银行汇款之后留下的汇款凭证),还有qq以及短信里面的对话留言。 并没有跟他签订合同或者欠条之类的。
本人2009年9月进厂工作至13年10月20号,厂方一直都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2013年10月因厂方要求我签合同,而我觉得合同写的不合理,故拒签。随后离厂至今。现我想追讨回社保和其他它应有的福利,该入何追讨?
1、劳动部门已经仲裁赔偿金额; 2、该企业未注消,帐户没钱,法人代表已出国; 3、原企业厂房(现地址没变)、设备等生产条件已转让新老板(事实是转让,但不知如何找证据),新厂就在原地址上加之二,注册了新公司。 4、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一年,法院答复追不到了。 我怎么办,以后生活真的不知点办~~~望热心人士
本人在厂工作时被叉车辗到了脚而导致骨折了,住院时厂方也付了所以的医药费。但是厂方没有给我买社保,在事发的一个月内也没有申报工伤。我是在中山分厂工作的,但是厂的注册地是在广州。那我该如何追讨赔偿呢?
我去年9月才加入公司,合同签订去年到12月31日,之后再没有续签,本人于去年12月前怀孕,公司刚开始不知道,今天通知我去另一个城市办公,我才说自己怀孕的事情,行政人员只是说公司已经决定了,我现在应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利益?
急需解决单位三年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现工作交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工作三年了,现在准备进行工作交接,但工资的部分提成一直拖欠不给发放,三年来公司也从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准备离职,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朋友你们好,借此请求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我是一名东莞本地人,今年五十九岁,在一家港资企业当保安员,至今工作九年多,现在工资是月薪二仟元人民币,进厂时一千伍百一个月,公司规定保安员没有假期,没帮我买社会保险,没有加班费,请假要扣工资,有签劳动合同,签合同时只让我们签名不让我们看内容就收走,这么多
将近半年前,外地网友从我这里借了2000元,约定两月归还,谈及还钱时,此人多次推诿,现已拒绝接听我的电话。 我手里有借钱时候的短信记录,对方姓名,银行卡号,本人照片,及大致居住地(具体到镇)。请问是否可以追回欠款。 已报警,警方同时建议到法院起诉对方,现需要起诉的相关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