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宅,多年前买给同村村民(已有宅基地),一年前经起诉后法院判决,房屋及宅基地买卖无效,但不返还(即地面建筑物归对方,但对方不能取得合法使用权),宅基地等按国土资源局登记使用人为准(我方),现遇拆迁安置,对方拒绝搬迁,也不愿意调解,造成我方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手续,也无法享受老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该如何维权?急盼赐复,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在去年(2013年)私房动迁,共九个户口得到了托底补偿,也就是算人头费,我大姑姑的户口不在里面,产证上就我奶奶一个人的名字,奶奶现在还健在,跟我们过,爷爷在拆迁前就已经过世了,现在大姑姑将我们得到动迁安置费的九个人一起告上法庭,想问一下她是否在这次动迁中有份额?
当年分家的时候,爷爷奶奶两位老人挂靠在我父母家,现在拆迁的时候,按照政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和妻子已经我们的子女总共7个人可以拿到200个平方,5个人的话只有160个平方,现在叔叔伯伯说爷爷奶奶两老的40个平方应该拿出来给大家分,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能否详细说明原因。 补充一下,当初这个房子是我父母出钱
家有兄弟三人,老大结婚时村里批了一宅基地盖了房子,老二结婚时村里也给批复了宅基地盖了房,老三结婚时自己花钱买了一处地自己花钱盖了一套房,老大十年前去了贵州,老二老三仍在该村居住,父母已过世,在该村留了一处房产。现该村要拆迁,老二老三因为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产生了纠纷,老二想平分父母留下的这套房产,老三
我父母离婚当时是无财产纠纷!现在拆迁我爸爸妈妈想把财产都给我!我有个姐姐
我父母离婚当时是无财产纠纷!现在拆迁我爸爸妈妈想把财产都给我!我有个姐姐!请问我父母要把财产给我需要我姐姐签字吗?房子是未离婚前的财产!房子现在准备分配给我妈妈!我爸爸妈妈都说要给我! 问题是现在我爸爸妈妈还在!想在以后老人走了之后再给我!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现在就想去法律公正处做所有遗产都归我
多年前因为工作我家新房子十多年前与亲人交换老宅并又有对方补了一部分差价,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事后多年后对方又问我们要了一部分钱并签订了协议(有证人),内容为双方同意交换房屋。到目前为止没有过户现在因为修路老宅被拆迁,对方要求赔偿一半金额,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他的名义强拆了房屋。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以前的老土地证有有:父母,大哥,我(排行老三),老四,后来该房子老四和老六重新修来住,重修过后,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和签字认可,把该土地证私自改为老四和老六两人的,现在该房子被房管所占用,准备签合同了,但老四和老六准备自己占有赔付的房子 ,不承认有我的份,我该怎么办?
1998年乡下老宅以4000元卖给同村村民(未过户,政府留档宅基地使用证仍为我方),对方已有宅基地及房屋,04年开始即与对方商量赎回,对方一直以种种理由推托未果,后2012年经起诉,法院判决相关条文:“本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同时,由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这里被开发,来了一个开发公司,此公司是合伙经营,也就是说有两个老板,暂定称呼1,2!两个老板因为别的原因分了家,我们签了合同是与他们公司,当时不知他们闹分家,后来被2通知说合同无效。但有他们公司公章,并说我们是与1签的合同,1现在和他们不是一个公司了,房子已经被拆,手上只有这份合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