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不久在海淀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小区属于九几年的老旧小区,房子是原某国营单位按照成本价卖给本单位职工的,我从这个职工手中按照市场价买的,入住不久小区让交物业费每平米是0.64元,在我交费时(了解到我与这个单位无关后)又被告知不是0.64是1.05,我问为什么,收费依据是什么,答曰就是这么定的,后来知道,在这个小
我在某楼盘买了套小高层的户型,物业费为每平方0.8元,可我在外地工作,房子是等结婚的时候住的,现在房子还没装修,可物业公司要求我每月全额缴纳,可我不在那住,享受不到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我想要求见面些,可物业公司部同意,说是法律规定的,可我找不到是那条法律,不知道有没有关于此项的法律、法规。请律师公司
2001年买的商品房(只有购房合同与发票),购房款已付清。由于开发商跑人了,一直未装修也未住人。物业管理是2007年年底进场的(以前没物业,物业进场时我不知道)。2010年上半年我才拿到“民事裁决书”。现在没办法我只能进去装修并住人了! 请问:1、物业管理现在要收40元每平米的维修基金合理吗? 2、物业管理要收从20
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父亲因土地纠纷被邻居(国家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邻居叫来的黑社会)打伤头部,现住院,头晕、意识模糊,我们该以何种标准索要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