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沙发厂上班,去的时候老答应我他那里的单价和别的厂工价一样,还每套加十元给我,后来年底结帐的时候单价比别人的少了5—30元不等,答应的每套十元也没加。总的算起来少了我三千左右,他扣我工资的借口是我上班不够拼命,可是我已经很累了,每天晚上加班到10—1点不等。我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吗。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多年,一直是每月领取1400元的工资。去年新劳动法出台的时候,公司和我重新签定了合同,合同规定基本工资为740元,加上各项奖金每月为1400元,到上月为止我也一直是每月领取1400元的工资,可是这个月公司老板突然告诉,公司效益不好,以后只能领取740元的基本工资,意在逼迫我主动辞职。可是据我所知其他同
老板故意克扣我的工资,老板2个多月不肯发工资给我了,别人的都照发就我的没有发我不知道为什么,所以去找老板理论但是他不肯发还遭打人,工资拿不到又被赶出厂,象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老板故意拖欠,克扣工资,且工资没有按月发放,要采取怎样的法律手段,保证自己的合法利
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老板故意拖欠,克扣工资,且工资没有按月发放,要采取怎样的法律手段,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
我是一名农民工,说好干到年底的话每个工一百六,可是到年底他给我两个不合理的价一百二元和一百四,一到七月按一百二,八月到一月按一百四算!我有证人和一份工资约定的录音
老板口述每个月工资4500,每到月底就说厂里资金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规定上班时间早上10点到夜晚22点.并没有主动或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一共干了5个月零17天,第一个月只拿到了3500,其他一分钱没拿到,劳动局调解没达成共识.现在老板克扣工资,全部算下来只有3900元.特在此求助!
我于2014年3月10号申请离职的,我的最后工作日是3月28号,各级领导和老板都签字认可了,我就照常上班到13日那天我的直属上级给我说:老板说从他签字的日期止,10号以后的工作天数白做,不算工资。并且春节以前的工资也给我扣除了7天。请问这样克扣工资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