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致对方人成植物人,当事人认定为次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赔偿?
我家一位亲戚,开手扶拖拉机运载水泥正常行驶,一名妇女开一辆电动车从右侧横穿马路,与拖拉机相撞,手扶拖拉机手本能反应,为避免继续行驶有可能碾压对方的可能,于是向左猛打方向避让对方,但对方还是被拖拉机拖拽甩出,致脑部受伤,现呈植物人状态,请问我亲戚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该付出怎样的赔偿?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在事故认定后迟迟不肯提供工资证明等资料,我能否到法院起诉,如果能,该如何诉
我于2010年初开车与一骑轻便摩托车的夫妻发生侧撞,事后在交警事故认定前我为对方提供了全额的医药费等费用,事故认定为:对方(男摩托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无照驾驶,摩托车无牌照,逆向行驶),对方(摩托车乘坐人,驾驶员之妻)我负次要责任(未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在事故处理至交警部门调解时,对方当事人迟迟不肯提供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我是大货车的车主,我正常行驶,在跟对面行驶的大货车会车时,对面货车的后面冲出一辆小轿车,他越线强行超车,与我正面相撞,小车司机当场死亡,交警的事故认定我负次要责任,现在死者家属起诉我,要求赔偿3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和40%的责任,请问专业人士,我需要赔偿对方的精神抚慰金吗?
晚上,我朋友开摩托车载我去玩,在二级路(没有路灯)上撞上停在路边的多功能拖拉机,而拖拉机未放置警告反光标识,及所载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货物遮挡尾部灯光.造成我朋友死亡,我重伤.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我朋友无证驾驶未走机动车道负主要责任,拖拉机司机负次要责任.现在就我进医院花了一万三.而拖拉机司机无力支付,像这样的
交通事故,如对方要起诉交警认定他的次要责任,对方应起诉我们还是交警?是在发生事故并出具认定的省巿起诉
交通事故,如对方要起诉交警认定他的次要责任,对方应起诉我们还是交警?是在发生事故并出具认定的省巿起诉,还是我车牌所在地。
对方骑电瓶车闯红灯,被我撞成半植物人,如何认定事故、我如何赔偿
我开车正常由南向北行驶,限速80,我大概60,途径十字路口,前方直行一直是绿灯,等我开到路口正中央和和一辆由西向东闯红灯的电瓶车相撞,对方头撞地,伤势严重,一直昏迷不醒。由于马路新修,监控在调试,十字路口监控没有拍到撞车画面,但旁边的摄像头拍到人行道绿灯还有18、9秒左右时,我车由南向北行驶,走直行车道的
请问周律师,我母亲骑电动三轮车被一辆箱式货车撞伤,这种情况是如何认定事故责任的?
请问周律师,我母亲骑电动三轮车被一辆箱式货车撞伤,这种情况是如何认定事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