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供电所在杉木林里立高压电杆,那时杉木是幼苗。一分钱也不赔。现在十年后木苗已长大已顶到电线,木头都被烧焦了。供电所要求砍掉,和林主商量不成一棵赔50元。现在的木材市价是150左右一棵。我想问下,十年前不赔的话也没签合同,这样算非法占地吗?而且高压线周围也没留安全距离,这样村民去做活时不是有被电的危险吗。这样他们是不是也有责任?他们应该赔赏些什么?
事发20年前 供电公司职工作业时被220kv高压电 电击2次 身上起火并被电击到电线干下 并昏迷 但当时没报工伤 领导也没人管 现在该职工脑部神经严重萎缩 现在想追究供电公司责任 但供电公司不管 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我和我老公不是一个地方的,我生了二胎,在他家要罚款,我们家准生二胎,我想给户口跟我后面报,却遭到村民反对,说我为了拆迁回去报的,我说我愿意写保证书不要拆迁钱,他们还不同意
30年前男方和女方结婚把户口迁入女方家,现女方户口所在村成立老人协会(只对本村村民享有加入),男方想
30年前男方和女方结婚把户口迁入女方家,现女方户口所在村成立老人协会(只对本村村民享有加入),男方想加入老人协会,请问男方是否享有加入权?(因有人反对说女子应该是外嫁不享有本村优惠,即男方户口一样不享有本村优惠)
你好!这个问题困恼我们家好多年了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爷爷8几年的时候和我爸爸一起种了六亩的杉木,在06的时候我爸爸生病了及时要用钱就把这杉木砍了点去卖了、《但是没砍完》可是后来村委会就把它给卖了《是一个当纪委的买去的》到现在我们还一直在维权 我们不懂法侓也不知道要怎么办 希望您能给点介意 先谢谢了
县里面假借创卫私自把村民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强行封闭引走并与所在村民发生冲突
村代表私自跟县里面签署了协议,把村民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卖给了县里面,,来谋取他们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县里面给了他们多少好处费,今天晚上县里面的进来偷偷在铺设管道,把老辈上村里面自己打的井全部封闭了又把水引走。发生这样子的事情村长故意关机,派了个人进来看了下情况就走了,也没有出面来调解,真不知道他们村干
我们全家以地为生,地里高压线杆几十年来一直影响经营收入,现在为供俩个学生想建大棚增加收入,却难以实施,我们就这么一块地,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