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2011.4月领取退休工资,当时工资有误(工资汇入存折,但一直未动)决定纠错。2013.4月核改成功,补发工资时应如何补发。是从退休当月(2011.4)补发,还是从核改成功后的当月(2013.4)补发。
我在合肥一家培训机构上班,从2012年2月份工作一直到现在,已经签合同。 正常工资是:底薪1010+岗位390+满勤100+奖金500=2000元。 入公司以来一直都没有买保险,公司内部规定满一年才给员工买保险, 2013年3月份自己怀孕了,预产期是2013年11月25号, 在2013年7月份的时候我因为孕期反应严重,而提出请假,请了两个月事
公司没有交生育保险. 1.应补给员工几个月工资?能按最低保底工资发放吗? 2.如果员工违犯二胎政策,生了第二胎,还要不要给她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