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单位交了2年的五金,,现在换单位了,工作半年,但公司没履行当初的承诺,所以公司决定和我解除合同。请问我能拿到失业金吗??是能拿2.5年,还是半年的。要什么手续吗??
您好.我与现在的单位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今年12月31日到期.现通知到期要我与劳务公司签合同.上班还在原单位.不与原单位产生劳动关系.如果这样的情况.我不做了.可以有条件领失业金吗
我是外埠城镇户口 在北京工作 因最近公司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想申请失业金 但是出现了一个问题 我在A单位上班,因A单位在北京未注册 却是另外一个B单位给交的社保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与B单位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猜测是A单位委托B单位上的社保!因为A单位没注册。 A单位已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8月中旬,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给办理失业金,我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我在现单位交了11个月的失业保险,加前单位一起交了有2年8个月的失业保险,第一次知道失业可以领失业金,但是单位没有给办理失业金,现在也过了7天了,还可以办理吗?如果不能办理,单位是否要承担我领取不到失业险的责任?
我们嵩颖电力职工,单位一直不给我们缴纳失业金。2008年9月19日到信访局反映,登封市劳动保障局接访,2009年元月出了处理结果,支持我们请求,随后便一拖再拖,历经登封市法制科行政复议,又到登封市法院行政庭,2010年7月,最后判登封市劳动局输了官司,即我们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现在劳动局以无法追缴失业金为由,说你们
我在桂林工作了2年后合同到期就解除了劳动合同,然后去办了失业证方面的手续,按照规定我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金。现在我托朋友帮我在珠海那边找了一份工作,那边是帮忙买3险的,我现在想咨询下我如果现在去那边工作那我桂林这边的失业金还可以领吗?
自97年8月份到现在为至在单位工作已十三年,但单位从2003年8月份才和我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现因不满单位最新的工作调动,想辞职,想知道如何才能获得单位的经济补偿,能否要求单位给补交2003年以前的社会保险,另外能够具备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如果我的要求是合理的,我该如何具体去做。
我在公司做了快两年了,是2009年2月到2010年8月的,其中公司在此期限内给我们缴纳保险的时候公司名称上有所变动,原本领取失业金只需要带上嘉兴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录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现在相关人员告诉我说,2010年公司是用另外一个公司名称买的保险,所以以上说需要带的东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