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工作,发现那里的餐具不消毒,且员工的健康证都是花钱就能办到,跟本没有体检过,这样的事情该向哪个部门反映举报
我校是所职校,校舍是租的,停办后人去楼空,我请乌鲁木齐市劳动监察部门追讨工资,他们却说,去学校找不到人,他们就不管。 是他们不想管,还是果真不能管?谢谢。
最近要用毕业证,但是丢了,周折再三,也找不到解决的地方。 第一:学校只开具一张信纸式样的学历证明,盖有公章,我咨询所在地区广东省相关机构,答复为不认可,他们只认可毕业证明书。 第二:学历验证要提供毕业证的原件,但是我的被偷了,广东这边说必须得原校方开具毕业证明书---不是毕业证明信。 第三:学校目前
学校规定学生 男生每周40元女生30元 到周末如果不能消费完就全部清零 学校这样做对不对 如果不对是否触犯法律
学校之间合作办学,不是中外合作那种,是否也要物价部门的批复?
我校(大专院校)与北大青鸟合作办学,是否也要物价部门的批复? 是省物价部门,还是学校所在地的物价部门? 谢谢
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怎么划分责任? 我叫岳海林,35岁,桂林兴安人,汉族,城镇非农业户口,系岳倩父亲。自2003年 起我夫妇二人承租柳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内房屋经营小卖部并居住至今。我女儿岳倩于2005年9月19日出生,出生后一跟随我夫妇在第十九中学生活、居住,自2008年9月起至事发,就读于柳州市柳北区东方红嘉和名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