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买了同村居民的房屋,转让协议中有宅基转让的字。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谢谢,转让协议如下:《 宅基房屋转让协议 》 兹有转让方XXX,愿将坐落在XX村南正房5间东西配房各3间,共计大小11间转让于XX人居住,其具体条件如下: 1、双方并中证人认定,宅基房屋等全部转让价100000万元整。在签订此协议时已全部付清。 2、卖方搬出自己的家具之外,经买家和中证人过目,全部移交买家。 3、宅基全部面积:XXXXXXXXXXXXXX,四至分明{详见宅基地证}。协议签定之日,宅基地证交付买方,四至边界如出现纠纷问题,由卖方负责协调处理。 4、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宅基及房屋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任何人无权干涉。
06年曱因调离原单位将原部队分给自己的经济房(只能内部转让的)的购买权私下转让给了原单位的乙,并且双方已签字画押,这个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曾经与公司于08年签订过一份约定培训时间为4月至6月的培训协议。但实际上此段时间内并没有出国接受到所谓的专业培训。后来在8月至10月间去国外工作过,但是并没有变更培训协议时间或者重新签订新的培训协议。请问这份约定时间为4-6月份的培训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对我有约束力吗?
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王一万 乙方;王长姓 1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长征村10队房屋全部卖给乙方【房屋全部,院坝】,若一方违约,将给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房屋总价格的5倍收取。 2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共6000元。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全部房屋归乙方管理,居住
我家正为儿子准备结婚用房。现在女方家获准一套中低价商品房的购买权。我们双方父母把这房拟做为子女的婚房。两家准备签如下协议: 一、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这套房子。男女双方家庭协商:各拥有该房屋的50%的产权。(产权登记暂写女方父亲的名字) 子女**和***结婚后,该房屋做为**和***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使用。届时
甲方原承包土地3亩,1998年发证,其中0.8亩代种乙方的承包地,1998年重发证时记在了甲方的名下,甲乙于2003年4月6日签订协议,甲方将土地还给了乙方。但村委起草的协议书上把甲方的其余土地(自留地除外)全部收回了集体,并于2003年4月8日承包给了丙方,并一直由丙方使用到现在。现甲方想要回这部分土地,还可以吗? 协议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
今年4月份我和亲戚想开间网吧,知道甲方有网吧转让后和他签了下面的一份协议。在付清款项后,我们到工商办理手续时被告知该网吧的工商营业执照在2006年已被吊销。其后我们要求甲方退款。甲方拒绝。我想咨询这种情况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告对方,法律方面我们有何凭据。网吧转让协议如下: 网吧转让协议
男女双方经别人介绍认识,之后订婚,男方拿给女方六万订金,现因多方原因双方要解除婚约,因此双方当事人及家长商议一致后签订了一份解除婚约协议书,协议书中列明女方退回男方订金三万元,以后不再有任何经济和感情上的纠纷,双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请问一下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如果协议生效后,哪天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