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在宽甸县那的农村。我老公是丹东的,他是非农户口.他的爸爸妈妈是农村户口/我们结婚了,要把户口迁到老公那里/在当地派出所办里了/给我落了户[农村户口]可/后来我们的孩子出生了给小孩办理时他们确说我的弄错了/就把我的给改成非农的了/我公公去落的户[他没上过学。认识的字不多]没办法。我公公就没给孩子落。/我的户口也就由远来的农村户口变成非农村户口[上面盖了个非字章。底下还有粮农的字样呢.]前不久我们又去问他们,要求他们改正过来。可他们说不归他们 管他们改不了.落的对,他们或我这是夫妻投靠。就得随老公的户口/孩子的也一样 。找民政局去/。我们就去了趟民政局/可没身么结果。我们又不懂法/可看到他们那墙上写的却是[不改变远户口的本质]这样又作河解释呢。我们老百姓就没人管了吗。谁来帮帮我啊/这要是打官司能赢吗怎么打啊。得话不少钱吧/我们一月才正不到600块前的 /哎。那可咋办啊 --------------------/‘’‘、、、、
因为,象我们夫妇俩个,在单位都没有正式编制的人员,只是单位用工,象这种用工的方式,是不是,一定是要单位支付吗?街道好象说,只要单位交养老金的,就要付独生费,象是在事业单位内,是一个编外工,四金和工资一年总共是32000元,也就是说,四金交了后,工资就拿1280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这样每30元的独生费就没有了
国家规定的55/60岁退休年龄是否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单位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要求职工提前三年内退是否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谢谢!
我育有一子,因居委会一定要上环才可以让孩子入户,我觉得这样的做法十分不人道。我想请问,居委会可以以此为理由不让我女儿上户口吗?这样有无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我育有一子,因居委会一定要上环才可以让孩子入户,我觉得这样的做法十分不人道。我想请问,居委会可以以此为理由不让我儿子上户口吗?这样有无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我父亲居住在抚顺市东洲区碾盘村,年初,区政府通知这一地区要拆迁,要求农户不要种地;最近要向承包人支付承包地青苗款,但村政府没有按承包人合同规定的土地亩数发放青苗款,而是按人均分发,父亲因此只能拿到三分之一的青苗款,请问这种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吗?如不符合规定,应向那些部门提出?
国家法律对领导潜规则女下属有什么处罚规定没有?哪个部门管,有没有人管?呵呵 不是公家,是私企,上司上任就要把公司的女下属全部逼上床,不从者就给离职,还处处为难,比如说本应该报销的单子不给报。。。这种事有没有人管,哪个部门管、相应的处罚是什么
律师好,我的户口在男方的家里,现在我们离婚了,孩子归我,我有一房照,想将我的户口迁出,但公安局户籍科说,要起我个人的户口也得将孩子的户口一起起出,孩子的户口如果和我落在一起,会影响孩子的上学学区问题,所以,请问,我该怎么办?法律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判给谁户口就和谁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