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下爆雨21.30左右,我骑摩托车回家由于雨下的太大路面滑,前面一小轿车灯光很刺眼等车过去才发现有2行人在路中间走,我车速不过20码车刹不住了,我直接把车倒地上滑了过去把其中一人攀到在地屁股坐了下,和她一起路行的人把她扶了起来,由于当时比较焦急送医院,没有立即报警,我和他们家属一起到了医院陪她去做了检查,检查出腰部搭骨骨折,我马上就把住院手续办了,医生说伤经动骨要休息100天,先在医院休息10天半月就可以回家调养了,第二天我和她老公协商,她老公说先准备2万赔偿金,医药费在算,2W包括务工费、匀养费、护理费。协商失败!!!我们没有答应! 4月1日我被着他们报了安! 我现在该怎么做??
4月14号中午1点半左右,我与女朋友走在路边,后面一辆摩托车撞来,肇事者是学生,我女朋友摔倒在地,由于当时比较急着送医院,没有立即报警,回来他打电话叫来了他亲人,他自己却没有和我说声先跑了,而他叫来的亲人在医院检查还没开始前也声称有事,先走了,只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说有事情电话联系。4月15号再次进医院复检后
打架发生后没报警,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后还未履行完毕,对方能去派出所报案吗?
双方发生了打架,然后没有选择报警,私下里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协议只履行了一半(根据协议先付了2万,另2W年底支付),对方称要去派出所报警处理,请问可以吗?
摩托速度比较快,是顺着马路走的,然后老太太跑的也很快,却是穿行马路,也没有红绿灯!也没看左右跑的,结果摩托车来不及刹车,把老太太撞倒了,然后送医,没有报警。摩托车现在在我们手里,没牌照,只有驾驶证。对方已经垫付2000多元住院费,现在对方不想继续出钱了,如果报警的话,还可以吗?对方的意思是摩托车也不要了
8.24号中午11点半左右,我骑电动车,后面一辆摩托车撞来,肇事者把我送到医院 接受检查没有报警 昨天办理的住院手续 但是只交了2天的费用 然后就一直说没有钱不交住院费用了 我知道他的电话和公司,我该怎么处理、
我跟人发生纠纷 互殴 打伤对方 去了派出所 我进行了赔偿 签了和解协议 现在对方知道我所在的学校 他可以继续去我的学校 把这事告诉学校 让学校对我进行处分吗? 或者派出所会把这件事 告诉给学校吗? 是不是再签完调解协议后 这件事就不能再追究了?
由土地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后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规定我方牲畜不得再进入对方草场,并赔偿对方医疗费。医疗费我给了,现在要求对方告诉土地边界,但他却以我没有这个权利为由拒绝了,那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我土地边界么?(对方想占用无归属权的荒地,他家草场挨着这块地,我被罚的很冤,我当时放牧的地方就是在无归属权的荒地
两方摩托车相撞。我方是驾驶者,对方驾驶者死亡经交警处理,我方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之前,当时我方是要拘留的,因为身上有伤,所以没拘留,同时警方也写了一份什么担保人,要担保人签字。经协议已达成,为什么还要上法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