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依据94方案购房、按父亲工龄购买的80平方米一套公租房,产权人为我本人。购房时户口为:父、母、我(已婚)三人,至今同住。请问,如果父母百年后,其他兄弟姐妹是否有该售后公房的继承权呢?谢谢!
我家住的是单位公房,因为是集资建房,所以交房款的时候給开据了专用的收据,说是以后买产权可以凭收据减低费用,当时房产证是用的继父的名字,收据所以也是他的名头。几年后父母离了婚,经协商这房子归我母亲,现在想买产权,可是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与收据名头不相符,我把情况跟单位房产处说明了一下,可单位拒绝用这
律师先生:90年代用我的工龄购买售后公房时,我父母等同住人都同意将产权放在我一人名下,现在我想出售这套售后公房,是否还必须经过当初签协议的同住人同意?如果要的话,他们f都已过世,相关手续该如何办?谢谢
我们现在的房子是父亲单位分配的房子,后来爸妈离婚,妈妈说把自己那份留给我和妹妹,但是当时没在离婚协议上注明。后来单位让买产权,还是我出钱买的,但是爸爸当时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和妹妹的户口都在里面。爸爸后来再婚,并于最近两年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加上了他现任妻子的名字,想请问一下我能否主张产证上
上海公房,父亲与母亲为同住人,并是一个户口本上的,请问购买公房为产权房后,该房子产权是购房人,还是户口本上的相关同住人?问题
我家于2007年购买我爸弟弟的一套公房,这套公房是我婆婆留下来的,所以当时是集体户口,到现在也有四个户口在这套住房名下,但是公房本上是其中一个人的名字,07年公房本上的人把住房转让给我们家,并达成转让协议,我们也支付了转让金,但是后来因为他们一直不遵守承诺,到现在也没有更换名字。现在其中的一人,也就是户口
93年动迁安置房,二室户,当时是租赁房。该房安置对象为我,我奶奶,我大叔叔共三人户口。户主我奶奶。2004年奶奶去世,当时我结婚两年另处买房不同住但户口仍在。我提出将租赁房卡该成我名字,当时包括我奶奶6个儿女全同意后并且签字。后房卡改成我名字。之后我户口迁出。户口只剩我大叔叔一人。2013年我大叔叔去世。我又
有几个售后公房的问题想咨询下: 1、以工龄购买售后公房是否受地域限制(跨省市)? 2、个人可以凭工龄多次购买售后公房? 3、若不满足购买条件但通过其他手段购买了售后公房,该套房产的后续处理是怎么样的(涉及遗产)?
按94政策购得的产权房,产权人为父亲一人,现已过世(不到2年),母亲健在。当时同住人有父亲 母亲 哥哥 我和我爱人。现想主张产权,问我和我爱人是权利人吗?份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