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父母现购买一套一手商品房,首期78万房款由父母支付,余下房款为7万元,月供款由父母名下的另一间房子的租金支付,这间新买的一手商品房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与老公准备办理该房产公证,约定该房屋仅属于我个人财产。请问这样公证之后,能够起到:万一有一天离婚时,这间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家庭的情况是,我母亲07年因病去世,现在父亲(61岁)找了一个阿姨(55岁)在生活,他们现在住的是我母亲再世时单位回迁房,在没有拆迁时已房改卖下了。现在我父亲和哪个阿姨关系很好,与我疏远了,什么到听她的,目前他们还没有拿结婚证,如果父亲去世,我是否有继承权?继承比例?还有如果
我自己贷款购买1套房,父母全款购买1套房,两套均为我的名字。贷款房父母在住,全款房作为我们的婚房。 婚前,女方要求给一个保障,为此,打算将贷款房公证为共同财产,附加协议为不得变卖、转租、抵押,由父母有生之年居住。 请问,第一,这个可以公证吗?第二,公证的话父母能不能不需要到场?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的情况是房子是我父亲名下的房子,女方的,孩子一岁半,婚后买了辆MG5自动挡,首付是四万多,贷款七万,时间为两年,已还三个月的贷款,买车三个多月了,车主是女方,被担保人是女方父亲,这块如果离婚应如何计算费用,还有孩子的抚养费比例到底是多少?希望律师给予协助,现在正在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有
父母在我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主是以我的名字登记的。我现在要起诉离婚,请问这套房产也要分为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来分产吗?(我父母没有做赠与公证)如果有必须要做赠与公证的话离婚起诉前几天做也可以吗?而且必须要做赠与公证吗?
情况如下: 2000年动迁时爷爷奶奶的财产将房屋产值等现金分配给叔叔一家,空户口本给爸爸用于拆迁分房,当时三方6人(爷爷和妻子、爸爸和妻子、叔叔和妻子)协议签字并摁手印) 按照拆迁政策当时每人享受分房24平方后实际分房2套,一套是我一家三口24*3 大套房,一套是爷爷奶奶24*2 小套房 当时产证根据房产中心要求
请输入你的问题我和我丈夫结婚到现在十年,有三个孩子,有一个自建的做文胸的厂房,现在我们因为老公长年在外面赌博,现在更在外面有外遇,已经经无法挽回了,我现在要和他离婚,又怕会说他没有钱什么的,但厂里面有机器设备也有材料,还有未发出的货。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要协议的话应该怎么办?但如果协议不成要上法庭的话,
美国结婚,在美国用英文签的婚姻财产协议,因为没有公证,在美国是无效的
这样在美国无效的婚姻财产协议,拿到中国来,在中国是否有效呢?有没有效按什么法律规定?
律师您好:我妹妹家里有一男一女,有一婆婆,在家里经常受到老公的打骂,并且最近发现有外遇,可是我妹妹为了孩子不想离婚,为了能遏制我妹夫的这种行为,在离婚上能分到财产,想做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做?为了遏制我妹夫这种行为,还有什么办法,谢谢律师指导~~。